對房姐財産要不捨追問

時間:2013-10-02 17:22   來源:京華時報

  9月29日,備受關注的“房姐”案在陜西靖邊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龔愛愛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這樣的判決或許離公眾的期待尚有距離,無論是適用的罪名還是量刑的結果,都與輿論監督旨意相去甚遠。在司法機關不對房産作實質性審查的情況下,人們擔心那些可能是非法積累的財富,將由此徹底完成合法化轉換。倘若如此,另罪判決就成為讓當事人“斷尾求生”的工具。

  其實就審判而言,定罪與量刑都是建立在“有據可查”的基礎上,就關鍵性的財産來源問題,從認定龔愛愛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到未接到經濟犯罪線索,再到無權要求公民自證財産來源合法,法院完成了一個相對完整的邏輯推演。也就是説,即便公眾懷疑龔愛愛的財産來源不合法,但在缺乏實際證據的情況下,司法機關也只能推定其財産合法。

  司法裁判的理性毋庸置疑,只是在房産推定合法與通過假戶口、假身份進行掩飾之間,法院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釋。既然是合法財産,又何須製造諸多假身份故意掩飾呢?基於常識,公眾對“房姐”財産合法性産生深度質疑,而這種質疑顯然是一紙裁判無法消除的。

  更不容忽視的是,公眾的質疑還有一個更大的社會背景,那就是在原來法治並不成熟的市場環境中,財富的積累往往伴隨著權錢交易等潛規則。在整個由權力主導的市場轉型過程中,資本與權力的結盟成為財富積累的一個通道,一些鉅額財富的積累就很難經得起合法性檢驗。本案中,與其説公眾對“房姐”財産來源不信任,不如説人們對財富增長的公平環境不信任。

  眾所週知,中國的市場經濟並未完全納入法治化軌道,財富的積累過程並不是建立在健康有序的法治秩序上,反而呈現出一種灰色空間裏的畸形現象。在權錢交易等各種非法手段下,一些“膽子大”的人靠投機取巧或暗度陳倉,完成了資本的原始積累。所謂的特權階層、貧富差距拉大等等,都可視為這種財富積累畸形的印證。這種背景下,擁有榆林人大代表、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身份的龔愛愛,又涉足於煤炭經營、租賃借貸等敏感地帶,其鉅額的財富如何能逃脫民眾的懷疑與猜測呢?

  受制于司法的有限性,鉅額“合法”財富或許很難受到法律上的追究,卻始終無法完成其合法性與認同性證成。形式上“合法”的財産,並不能排除其積累過程中的“不合法”因素,也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大眾對財富積累方式的追問。而一個社會如果不能對畸形的財富積累作出約束,甚至在保護私權的名義下放任財富的非法積累,那麼就可能動搖人們對社會正義的信心。(傅達林)

編輯: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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