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病堅持工作”,在我們這個國度裏一直就被視為一種優良品行,被輿論所推崇、嘉許甚至鼓勵。這種思維的濫觴可能源自於戰爭年代的“輕傷不下火線”,因為那時候有著一種遠比一個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需要護衛和堅守——比如神聖的國土、民族的氣節、國家的尊嚴……戰爭年代遺傳下來的某些“慣性思維”,是否仍應成為今人的思維模式?
譬如對個體生命的尊重,就有反思的必要。時下國家正在積極推進的醫療保險體制改革,正是為了從物質上保證每個國民的生存品質,而“健康至上、生命至尊”這一理念,也同樣應成為一種全新的價值觀念,固守于我們的價值體系之中。
隨便翻開一本英雄、勞模的先進事跡彙編,為他們的事跡感動的同時,也會發現“十個英模八個病”。是因為他們以自我犧牲(健康或生命)換得了這份榮譽,還是輿論只將褒獎的眼光盯著那些為工作而奉獻健康甚至生命的人?
筆者供職于教育系統,應該説工作環境的安全系數要比磚窯、煤礦、隧道高出許多,可我每年都能從媒體上看到同行們猝死於講臺前、辦公桌旁,或是暈倒在下班路上的新聞。前不久,還看到過蘇南一位剛剛年屆不惑的女校長癌症手術後放棄休息,最終倒在校園裏的消息。感佩于他們努力工作的同時,我也很“自私”地想,工作真的比一個人的生命還重要?家庭裏失去一名重要成員、教育界失去一位優秀教師、地球上失去一個鮮活的生命,與少上幾週課、丟下幾個月工作相比,到底孰輕孰重?
帶病堅持工作,有些是強烈事業心的驅使,但不可否認有些乃是制度所逼。比如,一些地方的教育部門就明文規定,除了因公出差或公派學習,凡事假、病假都要自己請人代班,並扣發獎金、津貼,超過一定時限還要扣發工資。所以,不少教師小病能扛就扛,扛不住也就是抽空打個點滴再繼續上班。
當然,也有很人性化的單位。我的一位同學在美讀完博士後找了家高科技企業就業。這家企業的員工都可以享受到天數不等的帶薪病假。請假很簡單,假期在三天之內的,只要打個電話給上司説你因病不能上班就行;假期在三天以上的,需要醫生開的病假單。如果病情較重,需要長時間恢復的,先用上你這一年的病假,如果病假不夠用,還可以用上你下一年的病假,而這期間的工資津貼都是分文不扣的。
我國從去年開始啟動了“帶薪休假”制度,在“帶薪休病假”這一點上,是否也應儘快“與國際接軌”?這樣的話,就不需要那麼多人帶病堅持工作,甚至病倒在工作崗位了。(王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