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浙江諸暨慈的何國苗,過自己的努力,獲得87項國家專利,專利的生産應用為他帶來了可觀的收入。富起來的何國苗熱衷公益事業,已向諸暨捐助1700多萬,成為遠近聞名的“公益哥”。今年5月,何國苗回家鄉諸暨發展,他仍與妻兒、母親一道擠在老家3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裏。(10月15日《中國青年報》)
其實,“公益哥”何國苗展現給社會的亮點,應該是他積極回報社會的精神,而不是一家老小擠在30平面的小屋。雖然擠住30平米的老屋讓人感動,但是這種做法並不可取,更不值得其他有志於慈善的人去學習。
搞慈善是為了回報社會,提高家庭生活品質,則是一個人應該負有的家庭責任。何國苗熱心慈善,只是積極承擔起了自己的社會責任;何國苗不能為家人提供相對舒適的生活,那就是沒有承擔好自己的家庭責任。我們暫且不論30平面有多擁擠,就是這30平米要讓孩子有一個相對安穩的環境學習,要讓老人能有一個安靜的休息環境,也是很難以辦到。因此,我不覺得“公益哥”帶著全家人擠在30平面的老房子是一家好事,是可供別人學習的亮點。
我們的傳統文化認為,利人不利己是一種美德。其實,這只是一種道德上的泡影。這種道德上的泡影不僅沒有變為實現的可能,更沒有學習的必要。其一,這種道德規範沒有幾個人可以真正做到;其二,這種道德規範要是成為人們生活的規範,必然要滋生一大批懶漢,反而會助長社會的惰性。其實,人們最合理的做法是利人利己,也就是今天我們所倡導的“共贏”理念。
再者,我們現在是商品社會,做慈善是回報社會,積極消費也是回報社會。何國苗既然有提高自己消費的能力,他就應該積極的消費,做一個合格的消費者。假如我們這個社會有能力消費的人,都像何國苗這樣把錢節約下來搞慈善,那麼市場上的商品如何健康流通就會成為問題。當然,這種假設並不存在,因為沒有幾個人能為了慈善而克制自己的消費慾望。雖然如此,筆者還是覺得,新聞媒體不可以把何國苗一家人擠在30平面的老屋,作為自己報道何國苗事跡的亮點。這樣做,或許對整個社會沒有太大影響,但必然會誤導人們搞慈善的價值觀。
最後,筆者想説的是,“公益哥”何國苗一家人擠在30平米老屋不是他做慈善的亮點,但是他積極回報社會的精神卻是值得我們每個人學習的亮點。人人要是能夠在事業上升的道路上,積極回報社會,不僅能讓自己的事業得到更多的支援,也能推動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台灣網網友 馬振國)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台灣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