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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合併立法有啟示意義

2023-01-04 08:16: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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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熊丙奇(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

  自2023年1月1日起,《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正式實施。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面向學齡前幼兒這一“最柔軟的群體”,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環節。托幼一體化,“將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合併立法,在地方立法中尚屬首創”。

  近年來,我國加快了學前教育法立法進程。2020年9月,教育部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2022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外公佈當年立法工作計劃,制定學前教育法被列入其中。不過,學前教育法的制定尚面臨現實阻力,其關鍵問題在於,政府在學前教育發展中承擔何種責任,3~6歲學前教育與0~3歲托育服務是什麼關係。此次上海將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合併立法,對我國制定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法具有啟示意義。

  我國對學前教育的定位是面向3~6歲適齡幼兒的教育。不少地方教育部門也認為,0~3歲的托育服務不歸教育部門管。各地教育部門在規劃學前教育發展時,主要考慮的也是如何保障3~6歲學前教育。學前教育立法也針對的是3~6歲幼兒園教育,如要求學前教育普惠發展,幼兒園“去小學化”等。

  如此定位學前教育,對下一步發展學前教育以及普惠托育都會産生影響。隨著出生人口數量下降,到2024年,我國幼兒園學位或將“多出”1000萬個左右,而我國托育服務資源則較為匱乏,主要由社會力量提供。解決學前教育適齡幼兒減少問題,發展普惠托育,適合的辦法就是推進托幼一體化,即由幼兒園招2~3歲的幼兒提供托育服務。實施托幼一體化,意味著到2024年我國幼兒園就可提供1000萬個左右托位數,可以讓所有2~3歲的幼兒入托。而這部分幼兒群體的父母對托育需求也最旺盛。

  從全世界範圍看,不少發達國家選擇把2~3歲托育納入學前教育,因為這個階段的托育,不僅需提供看護服務,還有早期教育功能。而半歲以內的孩子則需要由父母、家庭長輩照看,0.5~2歲的孩子可送去托育機構,這些機構由衛生部門或民政部門監管,要求機構保障安全與衛生。

  上海在2020年發佈的 《上海市托育服務三年行動計劃(2020—2022年)》中提出,未來3年,上海將每年新增至少50個普惠性托育點,到2022年年底,實現全市街鎮普惠性托育點覆蓋率不低於85%的目標,力爭全市一半以上的幼兒園都開設托班。2022年,上海在建設兒童友好城市方案中進一步提出,完善優質均衡的兒童友好服務體系,加大公辦“托幼一體化”建設力度,優化公辦托育資源佈局,支援現有幼兒園創造條件增加托額供給。探索開展就近就便的社區托育服務。

  可以説,上海此次施行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是與托幼一體化措施配套的立法,以此統籌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避免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各自為政,從而造成資源浪費。而統籌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則要求政府強化對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的投入保障,提高幼兒園與托育機構教師待遇,如此方能發展有品質的普惠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切實減輕家庭養育與教育負擔。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