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賦能共同富裕
作者:唐文浩(江蘇省社科院副研究員);汪倩倩(蘇北發展研究院副院長)
在全面實現小康社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開啟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之時,習近平總書記提出要在高品質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的目標。推動共同富裕,短板在農村,難點在農村,發展潛力也在農村。農村集體經濟具有經濟發展和社會公平的雙重功能,是推進農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徑。
理論依據是馬克思恩格斯關於農業合作化思想。馬克思認為農民和工人階級一樣,受到資本主義制度的剝削壓迫,二者具有利益的共通點。但是二者又具有本質上的區別,工人階級代表的是先進生産力,農民代表著落後的生産力,二者的前途是完全不同的。小農經濟是過時的自然經濟,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的衝擊之下,小農經濟必然會走向破産與滅亡。為了挽救小農滅亡的命運,馬克思恩格斯指出,小農只有走上合作化道路才能擺脫困境,挽救家園。通過組建農業合作社將小農聯合起來,採取規模經營的方式,走上合作化道路。恩格斯對組建農業合作社的路徑提出了具體的主張。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通過國家示範幫扶的方法,爭取農民的理解;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持國家幫助的原則。馬克思恩格斯從生産力與生産關係的角度,對小農與小農經濟的特點、本質以及未來前途進行了科學解讀,他們的農業合作化思想對當前我國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推進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實踐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路徑依賴是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與共同富裕目標和路徑的吻合。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規定。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制是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使然。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改革不是改旗易幟,搞土地私有化,而是在堅持維護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前提下的改革與探索。長期以來,農業農村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薄弱環節,也是實現共同富裕的重點難點所在。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能有效地將農民組織起來,盤活農村閒置集體資源,激活農村共同富裕的內生動力,提高農業經營的規模化、集約化水準,推動農業現代化水準,促進農民增産增收,縮小城鄉之間與農民之間的差距,為實現共同富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因此,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是社會主義本質屬性在當代中國農村的根本體現,也是實現農民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和重要路徑。
適應規律是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適應社會生産力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一种經濟形式。馬克思恩格斯注意到,合作社要及時吸取社會發展中有利於自身的積極因素,逐步實行合作社的變革。當前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是對傳統農村集體經濟的“分”有餘而“統”不足的彌補。細碎化的家庭經營模式造成土地利用率較低,農業生産率水準長期處於較低水準。而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面向市場經濟,通過組織化、專業化經營,充分發揮資本、技術、資訊等生産要素的集聚作用,形成規模效應,提高農業生産效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新型農村集體經濟通過股份制改革,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建立起産權明晰、成員清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運作機制,激活了各類生産要素,適應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現實考量是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和傳統農村集體經濟難以帶領農民實現共同富裕。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不僅關係到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還關係到社會主義共同富裕目標的實現。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雖然在理論層面上確立了“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但在長期實踐層面中偏離了“統分結合”的軌道,雙層經營中重“分”輕 “統”,導致農村集體經濟邊緣化、空心化問題嚴重,農村集體經營的範圍日益縮小。儘管在一些發達地區涌現出了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典型,但農村集體經濟基礎較為薄弱,發展不均衡現象較為嚴重,呈現出小、散、弱的特徵。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度變遷,農民從土地的勞作中解放出來,大規模進城務工,勞動力的大量流出導致農村土地、宅基地閒置問題突出,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實力不足陷入了“空殼”窘境,無法實現共同富裕。
實踐路徑是國家頂層策略與基層社會的內生動力相結合。在頂層設計層面,要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促進農村集體資産保值增值;健全相關組織制度、管理制度、審計制度以及收益分配製度等,保證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加大財政以及相關政策支援,用以扶持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在鄉村社會層面,把黨性強、作風正、能力強、熱愛鄉土的優秀人才選拔到領導崗位中來;提高領導班子成員的黨性修養、文化素質和管理水準,增強領導班子的戰鬥力、凝聚力;建立完善科學的考核評價機制,將責、權、利與績、獎、懲有機結合,進一步規範隊伍管理。在農民個體層面,嚴格執行民主程式,對於涉及到農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賦予農民參與權、話語權與決策權;構建多元化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體系,建立一支有文化、懂經營、會技術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實現農民從“身份”向“職業”的轉變;採取適合本地區集體經濟發展的組織形式,鼓勵不同地方積極探索,突出特色優勢,形成差異化、多元化的發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