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
葉子鵬 周 琛
戰略問題是一個政黨、一個國家的根本性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在省部級主要領導幹部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研討班開班式上明確指出:“戰略上判斷得準確,戰略上謀劃得科學,戰略上贏得主動,黨和人民事業就大有希望。”一百年來,中國共産黨善於發揚偉大的歷史主動精神,深刻把握歷史規律和發展大勢,主動擔當歷史使命,不畏艱險、勇毅前行,實現了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偉大壯舉。“明鏡所以照形,古事所以知今。”要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重視從歷史經驗中收穫戰略思維,準確把握歷史大勢、清醒認識歷史方位、主動抓住歷史機遇,放眼全局謀一域,把握形勢謀大事,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不斷提出因應的戰略策略。
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就要從歷史大勢上作出戰略判斷。判斷作得準不準,關鍵在歷史大勢看得清不清。“馬克思、恩格斯早在170多年前就科學揭示了社會主義必然代替資本主義的歷史規律。這是人類社會發展不可逆轉的總趨勢,但需要經歷一個很長的歷史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我們要立足現實,把握好每個階段的歷史大勢,做好當下的事情。”回顧黨的光輝歷程,從領導人民奪取新民主主義革命偉大勝利,到完成社會主義革命和推進社會主義建設,再到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再到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黨的每一個重大戰略決策都是在洞悉不同階段的歷史大勢後,主動作為、乘勢而上所作出的正確決定。“察勢者明,趨勢者智。”在新的時代背景下,把握歷史大勢,必須從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出發,正確處理中國和世界的關係。在堅持胸懷天下的同時走好中國道路,在保持戰略定力的同時善於順勢而為,以大歷史觀支撐大戰略觀,從歷史長河、時代大潮、全球風雲中分析演變機理、探究歷史規律,把戰略謀得精準、謀得實際、謀得長遠。
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就要從歷史方位上進行戰略謀劃。謀劃作得科不科學,關鍵在歷史方位認得清不清晰。“正確認識黨和人民事業所處的歷史方位和發展階段,是我們黨明確階段性中心任務、制定路線方針政策的根本依據,也是我們黨領導革命、建設、改革不斷取得勝利的重要經驗。”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戰略判斷,明確了我國發展所處的歷史方位。在這個階段進行戰略謀劃,必須將重心放在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上,切實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真正實現高品質發展,推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實質性進展;必須將重心放在加快構建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上,在立足自身,暢通國內大迴圈的同時,積極塑造我國參與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增強我們的生存力、競爭力、發展力、持續力。
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就要在歷史機遇中贏得戰略主動。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産業變革深入發展,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肆虐,國際環境和世界經濟發展的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愈發明顯,給我們帶來全新的矛盾挑戰,也帶來全新的歷史機遇。“歷史發展有其規律,但人在其中不是完全消極被動的。”當下,我國疫情防控得力、社會大局穩定、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基調沒有改變,結構優化的進程沒有放緩,長期穩中向好的總體勢頭沒有喪失,繼續發展具備多方面獨有的條件和優勢。要進一步增強機遇意識,勇於站在人類發展前沿,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善於在危機中育先機、于變局中開新局,集中力量辦好自己的事情,以“亂雲飛渡仍從容”戰略定力和“不到長城非好漢”的進取精神,堅定不移地抓住戰略機遇期,努力贏得戰略上的主動。
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就要在歷史經驗中進行戰略思維。“我們是一個大黨,領導的是一個大國,進行的是偉大的事業,要善於進行戰略思維,善於從戰略上看問題、想問題。”一百年來,中國共産黨始終重視並善於運用戰略思維,善於從各種矛盾中抓住主要矛盾,將重點突破與統籌兼顧相統一;善於在總體部署中協調好具體執行,將戰略堅定性與策略靈活性相統一;善於在面對挑戰時尋找機遇,將化解風險與實現突破相統一,留下了許多寶貴的歷史經驗。“度之往事,驗之來事,參之平素,可則決之。”歷史是最生動的教科書,要了解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的來龍去脈,不斷汲取黨制定戰略策略的歷史經驗,注重分析和總結黨在百年奮鬥歷程中進行戰略思維的方法角度,從中檢視實踐、發揚經驗、吸取教訓,不斷提高進行戰略思維的能力和自覺。
“不謀萬世者,不足謀一時;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站在“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點,形勢環境變化之迅猛、機遇風險挑戰之繁多,對我們謀劃長遠全局、主動應變求變的能力提出了前所未有的考驗。新的趕考路上,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更加善於在戰略問題上發揚歷史主動精神,努力增強總攬全局的能力,牢牢把握新時代中國發展的時與勢,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戰略決策部署,在新時代新征程上贏得更加偉大的勝利和榮光。
(作者單位: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黨的建設教研部、中共南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