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在三前提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一定要簽

2009-12-30 09:01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肖燕

  中新網12月29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在臺灣需要、民意支援與“立法院”監督前提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一定要簽。若明年5、6月前簽訂ECFA,對許多企業有急迫性。

  至於是否支援ECFA“公民投票”,吳敦義表示,不能禁止“公投”,誰也不能阻撓,但“公投”是非不得已不採用。

  他説,有20%到30%的人對ECFA有疑慮,不能忽略這股聲音,並可轉為談判時的支撐力量。不能視在野聲音為刺耳、難聽,要當成諍友,但一定要同心同德,不能説ECFA確有需要,卻一定要非理性推翻。

  至於有人建議由無黨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顏清標在中部代言ECFA,吳敦義表示,會審慎考慮各種建議,若有誰對ECFA的説法更簡潔易懂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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