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之下消費者如何安全用卡

2009-12-22 11:03     來源:西安晚報     編輯:胡珊珊
  12月15日,高院高檢出臺司法解釋,惡意透支和偽造信用卡等七種情形都被認為是犯罪行為。作為與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打交道最多的個人消費者,對自己的信用記錄有多少了解呢?

  警惕自身粗心

  莫為別人埋單

  也許還不知道,你已上了個人信用不良記錄的“黑名單”,但這並非全是我們“個人”的錯。王女士最近就遇到了煩心事,她在回老家建行辦理住房貸款結清手續的時候,意外發現自己已經逾期還款12次。

  當地建行的值班經理告訴她,這樣的逾期次數足以影響她今後的再貸款,甚至出國。王女士告訴筆者,她幾乎想不起來自己什麼時候沒有還款。而值班經理的説法是,即便是因為疏忽了利率的變化少還了一分錢,或者不小心晚還了一天都是逾期。

  只因沒有留意貸款合同約定的每月還款日期或利率變化,儘管一分貸款未拖欠,卻在銀行的徵信系統裏留下了多達10余個“信用污點”,這樣的貸款者大有人在。我們發現,除了極少數人惡意拖欠貸款之外,許多人都因為“不小心,不重視”而導致自己的信用記錄中出現了逾期還款的不良記錄。比如某人忽視了和銀行約定的還款日期是每月的20號,可是他卻以為只要月底還上就可以了,從而造成了十幾次的逾期。

  今年7月,張小姐打算買套二手房,首付預算30%,比通常的二成首付還高出一成。誰料審核時,銀行告訴她必須首付4成,且利率不優惠,她大為吃驚。原來4年前親戚以她的名字購房,貸款有8次逾期記錄,都記在了她的名下,信用因此受到影響。提醒大家,莫輕易將身份證借給他人,縱使是親戚好友,也要問清用途,還要關注後續還款是否準時,否則一不小心,你就為別人擔了罪名。

  據某銀行徵信管理科負責人介紹,很多人只有在發生再貸款或者出國等情況時才發現自己有了不良記錄,而這時候,記錄已經無法更改。黑龍江省銀行個人徵信系統運作兩年來,已有數千筆信貸申請因借款人信用不過關遭遇拒貸,而其中很多信用污點是由於借款人的粗心造成的。

  逾期界定各不同

  央行在2005年公佈《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1月中國個人徵信體系正式運作。銀行通過信貸系統自動判斷客戶是否産生了不良記錄,並將客戶的信用記錄定期傳送給央行的核心信用系統,這樣商業銀行可以通過該系統全面了解客戶全部的信用狀況。

  銀行限制逾期各有政策

  2009年央行徵信工作會議消息顯示,到2008年底,企業徵信系統收錄企業及其他組織已達1447萬戶,個人徵信系統收錄自然人數達6.4億人,其中有信貸記錄的1.4億人。個人信用報告成為銀行審批個人信用業務的重要依據。

  據悉,目前一些商業銀行貸款可以接受的逾期記錄為8次以內,公積金貸款可接受的逾期記錄約為4次。有些銀行則非常嚴格,如果逾期超過60天的記錄産生一次,信貸申請就會遭拒絕。有的銀行對逾期天數和次數會區別對待,比如逾期一兩天可視為非故意,若超過一週甚至更長則視為故意;偶爾逾期和超過5次以上的又有所區別。若確實是非人為因素且有書面説明,再貸款可視同無不良記錄。

  徵信系統不給信用評價

  一份信用報告對個人生活的影響範圍越來越大,除向銀行借貸、辦信用卡外,出國以及一些重要部門的招聘、提職、辦理公務卡等重要環節也開始要求個人提供信用報告。個人信用報告並不對信用的優劣做出評價,只是客觀記錄個人信用活動件,央徵信中心以客觀、中立的原則對採集到的資訊進行匯總、整合,既不製造資訊,也不對個人的信用行為進行評判,信用報告中不會出現“良”或“不良”的字樣。比如某人有一筆貸款逾期幾天未還,他的信用報告中將記載為這筆貸款逾期情況,主要體現在“當前逾期期數”、“當前逾期總額”、“24個月還款狀態”、“逾期31~60天未歸還貸款本金”等項目。

  當然,個人申請貸款時,銀行可能會以有不良記錄而拒絕放貸,這實際上是銀行工作人員根據信用報告中的客觀歷史記錄,按照該行的信貸政策、審核標準等做出的判斷。

  小心信用卡中的陷阱

  信用卡也是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重要來源。傅女士告訴筆者,她在購買房産時無意發現自己已被納入銀行信用系統的“黑名單”導致無法正常貸款,而把她帶進黑名單的竟然是一張因長期未用而欠繳“年費”的信用卡。

  “我銀行的同學多,他們為了完成信用卡發放任務,分別給我辦了好幾張信用卡。”傅女士告訴筆者,“我以為不激活就沒有問題,可沒想到,有的銀行無論卡激活與否,年費都照收不誤。由於卡一直閒置,每年扣卡費就被銀行扣成了負數,讓我成了不良信用客戶。”傅女士為此花了很多時間來銷卡,但她不知道,她的不良記錄什麼時候會被消去。

  謝先生也對自己的信用記錄污點耿耿於懷。“銀行從來沒有通知過我逾期,”他説,“為此我還自責,是不是因為我到北京後換了電話號碼?可去央行查詢自己的信用記錄後卻發現,在外地的時候也有逾期,但是沒有接到過一次通知。”

  筆者有話説:銀行應有所為

  業內人士認為,商業銀行將消費者逾期還貸的違約行為提交給個人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等於向社會公眾公佈了該客戶的不良信用狀況,並帶來兩個不利結果:表明他是一個不守信用的人;增加了他在任何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

  任何人都必須對信用記錄中的污點負全部責任並承擔後果,但是銀行完全可以避免自己的客戶成為不良客戶,而不是人為地製造不良客戶。客戶是否惡意失信常常存在爭議,要使這種不守信用的認定準確無誤,需要一套科學合理的標準和程式。其中銀行沒有做到事前事後的告知服務,不能不説是銀行服務的缺失。

  銀行除了要加大徵信宣傳力度外,還可通過一定的系統升級幫助客戶減少不良記錄發生的機率。比如按照銀行對公信貸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貸款到期之前,銀行工作人員需要提前通知即將到期貸款的本息和到期日,並明確聲明:如果到期日無法償還本息,銀行將收取逾期利息。這樣,客戶就可以提前安排資金,保證到期還款。銀行同樣可以為個人客戶提供該項提醒服務。比如在借款到期前一週和到期前一天通過短信的形式通知客戶貸款即將到期的資訊。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他們將能及時安排資金到簽約的還款賬戶,可以有效避免由於工作繁忙和疏忽造成的非惡意的貸款逾期。

  銀行卡的收費也存在問題,很多人手裏都有閒置不用的信用卡和銀聯卡,但銀行一直在收繳年費,甚至收成負數。我們建議銀行收到卡裏沒有錢為止,不能再因此造成不良記錄了。但最重要的還是我們自己,只要平時多注意,因疏忽造成的非惡意失信和不良記錄還是可以避免的。(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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