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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女商人擅自設立銀行被公訴 已依法取締

2015-04-09 09:13 來源:錢江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49歲的姜霞倩,在金華女商人中名不見經傳。在2013年“民營銀行”這個詞火遍金融界時,她匆匆開工,籌建了一家“錢塘銀行”。

  去年9月26日,中國銀監會發佈通告稱,依法取締了姜霞倩、浙江瑞智開創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智開創)等擅自設立的“錢塘銀行(籌)”。並要求,“錢塘銀行(籌)”應立即停止一切活動,並責成浙江銀監局將其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移交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提請公安機關依法立案偵查”。

  昨天,“杭州檢察”公眾微信號發佈資訊:下城區檢察院已對姜提起公訴,涉嫌罪名為“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這是全國首例因民營銀行而被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例。

  那一年

  大家都想吃民營銀行頭口水

  2013年7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民間稱為“金十條”),明確提出,“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

  “金十條”之後,不少企業都參與到籌辦、申報民營銀行的競賽中,其中不乏眾多上市公司。通過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查詢可發現,一年之間,以“XX銀行”命名的商標獲得預核準的,超過了100個。

  直到2014年12月12日,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獲准開業,真正的第一個民營銀行才由此誕生。

  但是,早在2013年8月,杭州市環城北路292號環北銀座大廈7樓北側,就悄然挂起了一塊塑膠泡沫做成的招牌,上面寫著幾個大字:“錢塘銀行(籌)”。

  “錢塘銀行”的背後就是名不見經傳的金華女商人姜霞倩。

  一個還沒來得及誕生

  就宣告終結的民營銀行

  據騰訊《棱鏡》報道,這個中年女商人早年的創業經歷並不美好。從廣告公司起步,到幫助企業籌資融資,從管理諮詢到創業輔導,從金華到杭州,有過不少爭議,比如欺騙,比如欠債。

  在杭州,姜霞倩成立了一家名為“瑞智開創”的文化投資公司。姜霞倩和她的瑞智開創正是後來籌備錢塘銀行的主角。

  對比民營銀行的正規籌備程式,姜的手法則粗糙得多。根據下城區檢察院的審查表明:在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期間,姜未經中國銀監會等銀行主管部門批准,在工商部門預核準“浙江錢塘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籌)”名稱之後,就私刻公章開立驗資賬戶、簽訂經營場所租賃預約協議書,成立“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辦公室”等機構,並掛牌,以法人身份參與意向股東談判,參與委託他人為籌建銀行募集資金等。

  據騰訊《棱鏡》報道,知情人説,“錢塘銀行”的原定註冊資金為100億元,姜霞倩未獲批准就把牌子挂出,但是自知實力不濟,“一直在尋找有資金實力的單位和個人作為共同發起人”。在這個過程中,她通過各種渠道發佈消息,宣稱自己與工商總局和銀監會“有很深的關係”,一定可以拿到金融牌照。但是姜霞倩遲遲未能找到出資主體,直到半年後,“錢塘銀行(籌)”被執法人員摘牌。

  擅自開銀行再募集資金

  很有可能變成非法集資

  關於此案的一些細節,下城區檢察院答覆稱,民營銀行確實有政策放開,但是開銀行需要履行審批手續。沒有經過審批開銀行,就屬於擅自設立。

  而擅自設立銀行,然後募集資金,就會轉化成其他犯罪,比如“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本案中,姜還在跟意向股東談判,還沒有實際吸收到資金。所以,最後檢察機關以“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對其提起公訴。

  去年,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韓浩在防範打擊非法集資新聞發佈會上曾特意指出,非法集資的最新典型手法就是:假冒民營銀行的名義,謊稱已經獲得或者正在申辦民營銀行的牌照,虛構民營銀行的名義發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也有人提出,姜霞倩關於“錢塘銀行”的名稱不是經過了工商部門的預登記嗎。據悉,名稱預登記不需要前置審批手續,而姜霞倩在2013年取得工商部門的名稱預核準到2014年2月19日也已到期。目前,在中國商標網上搜索這個名稱已沒有任何資訊。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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