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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假銀行”違法吸2億居民存款 沒有任何資質

2015-02-06 08:29 來源:檢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郭山澤/漫畫

  我國現有近4000家合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負責保管著近120萬億元的居民存款,被認為是居民財富的“保險箱”。然而,多地近期連連出現假銀行身影:在江蘇南京,一家出資總額僅500萬元的“農民合作社”,公然違法吸收了近200名居民約2億元存款。在山東、河北、上海等地,“假銀行”“假網銀”帶來的詐騙案件也時有發生。

  沒有任何資質、任何牌照的虛假金融機構,怎麼繞過了監管機構、獲得了詐騙暴利?“新華視點”記者多地調查發現,“假銀行”多種詐騙新手法不僅讓投資者防不勝防,蒙受巨大損失,更暴露出監管有名無實、推諉善後責任等諸多“體制性問號”。

  “假銀行”在監管機構“眼皮下”以假亂真

  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公安局近日公佈的案情顯示,當地一家“假銀行”一手以高息利誘吸收公眾存款,一手以更高的利息放貸賺取差價,騙取的“存款”達到2億元之巨。

  國家工商總局的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顯示,這家“假銀行”的全稱為“南京盟信農村經濟資訊專業合作社”,成立於2012年5月2日。在被核準後的一年多時間裏,這家原本只被允許“提供農業生産經營相關的經濟資訊諮詢”、註冊類型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諮詢機構,卻通過模倣銀行向居民吸收“存款”,讓近200位“儲戶”受騙上當。

  記者調查發現,這家“假銀行”地處南京市浦口區的中心區域。工商資料顯示,2013年4月23日,浦口區工商局對其予以核準。其唯一的一處營業部,位於當地一中高檔住宅小區的周邊商鋪中,面積約100平方米,距區政府不到1公里,距離所屬工商所僅一個街區。

  目前,該營業部已被公安經偵部門查封。中國人民銀行一位分支行知情人士表示,經調查,一些模倣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機構,涉嫌蓄意欺騙金融消費者,令普通儲戶難辨真偽。

  例如,在“假銀行”裝修精緻的營業大廳內,取號機、諮詢臺一應俱全,還倣照商業銀行,設有5個內外隔離的辦理櫃檯,挂有“創一流品質,建百年盟信”等標語。此外,由於地處近年開發建設力度較大的城區,其周邊還有平安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江蘇紫金農商銀行等眾多正規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網點,“假銀行”從外觀看幾乎“以假亂真”。

  “假銀行”採取高利息、高收益的“貼息存款”來吸引儲戶。據了解,其通過遠高於其他銀行規定的合法利息,引誘居民將錢存入後,再靠對外放貸賺取利潤,實質是“先從事非法集資、再把錢投向民間借貸”。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一位負責人指出,“這種‘假銀行’顯然就是惡意的、有目的、有計劃的欺騙行為。”

  記者查詢工商登記資料還發現,開設“假銀行”可謂低成本、低門檻:其總出資額只有500萬元,登記法人只有一名叫“曾勇”的自然人。“經調查,該機構未按規定獲得央行核發的金融許可證,只在工商註冊,根本不能算是金融機構。”上述監管部門人士説。

  “假銀行”生存的三大主因

  業內人士表示,“假銀行”涉及金融詐騙、利用高息攬儲,很可能衝擊國家金融信用,並損害儲戶的合法權益。事實上,僅在2014年,根據警方通報,江蘇省溧陽市、山東省臨清市、河北省邯鄲市也都發生過合作社偽裝“假銀行”的金融案件。

  “對這些冒充金融機構的行為,金融監管部門往往表示難以直接查處,必須有證據後靠公安部門查封。那麼其間導致的儲戶損失誰來埋單?”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説。

  “假銀行”為何能屢屢得手?記者調查了解到,門檻低、利息高、缺乏監管是各地假金融機構能生存的主要原因。

  ——門檻低,“諮詢公司”“合作社”屢成假銀行載體。上海一家民間融資仲介負責人表示,與發起設立商業銀行的嚴苛條件相比,設立諮詢公司、農村合作社的門檻較低,在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成為引誘金融知識不足儲戶的“捷徑”。

  例如,2014年6月,江蘇省溧陽市就有一家註冊為“金融諮詢業務”的公司從事銀行儲蓄業務,在非法吸收存款1300萬元後才被警方取締。

  ——明顯違規的“貼息存款”,披上外衣公開銷售。中國人民銀行2014年已發文明確,商業銀行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提高存款利率或高套利率檔次。但引誘儲戶至“假銀行”被騙的“貼息存款”,在長三角地區仍十分普遍。上海一家投資諮詢公司就表示,存1萬元可當場給15%的利息。

  “資金被貸給缺錢的企業,其實就是民間高利貸。”傅蔚岡説。

  ——“假銀行”無人監管?“多地冒充銀行的是合作社,而不是信用合作社。”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發起條件,合作社不是金融機構,只需要工商登記;而信用合作社是儲蓄機構,需要銀監部門審批備案。

  “但問題在於,一旦合作社設立後,再將經營範圍越界到吸收存款,往往就無人監管。”浙江樂清籍商人陳先生説,自己2014年在某省投資貼息存款受騙,130余萬元面臨血本無歸。事發後,工商部門稱非法吸收存款屬於銀行監管部門管轄,金融監管部門則表示“機構不是我批的,管不了”。

  民間金融業亟待加強監管

  據“假銀行”所在地周邊居民、受害投資者反映,虛假金融機構在政府監管部門“眼皮”下開門迎客,令人匪夷所思。

  華東政法大學國際金融法律學院副院長程金華認為,根據國家工商總局明文規定,各級工商部門“負責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並監督管理,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

  法律人士指出,工商部門不僅負責企業的登記註冊,還應按照註冊登記類型監督其合法營業;而金融機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金融辦,按照規定也有責任“整頓和維護本地金融秩序”;此外,在銀行的發起設立程式中,獲得金融監管部門的備案批文更是前置條件。

  “正規銀行丟存款、假銀行騙存款等近期亂象中,這些備案、註冊、監管顯然還不到位。”程金華説。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是銀行業管理部門的職責所在。

  “隨著居民理財意識日漸增強,監管和市場配套法規也要儘快跟上,避免相互推諉形成‘爛攤子’。”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説。記者了解到,挂著“諮詢公司”“合作社”的名頭,目前一定數量的理財機構存在違規無牌照經營業務,甚至有金融詐騙的風險。

  長三角一家省級銀行業監管機構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民間金融蓬勃發展的同時,監管卻滯後,導致監管存在盲區。很多理財機構註冊登記後,實際經營內容差異巨大。“在個案被查處的同時,監管部門還應切實負起責任,充分保障居民財産安全。”

  法律人士提示,投資者要警惕通過高息誘惑,如“貼息存款”等方式的無證金融業務。如果存在疑點,可第一時間向監管部門熱線諮詢。記者從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了解到,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諮詢投訴電話已于2014年12月30日正式開通,金融消費者可撥打“12363”諮詢或投訴。(羅政 杜放 王濤)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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