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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停車場行業協會:一個咪表位一年只賺410元

2014-12-05 10:59 來源:廣州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廣州停車場行業協會:一個咪表位一年只賺410元

廣州停車場行業協會:一個咪表位一年只賺410元

廣州停車場行業協會:一個咪表位一年只賺410元

  媒體圍訪停車場行業協會新聞發言人潘國璠。記者喬軍偉 攝

  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曬出咪表收支帳單——

  昨天早上,廣州市停車場行業協會新聞發言人潘國璠就路內停車熱點問題舉行新聞發佈會,潘國璠表示:一個咪表停車位一年的利潤只有410元。

  1.5萬泊位無需上繳財政

  停車場協會表示,目前,廣州市路內有3.5萬個泊位。包括增城、從化的原來屬經營性現在已經取消經營的3000個泊位。所以到目前,比較準確的數據是全市共有3.2萬個經營性路內停車泊位,主要分佈在中心六城區以及週邊的番禺、花都、蘿崗區。

  路內停車泊位分為: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以及非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其中,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分別為咪表泊位和人工收費泊位,咪表泊位的經營主體是咪表公司,人工收費泊位的經營主體一般是各區街道社區服務中心。屬於公共性質的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1.7萬個。而非市政道路路內停車泊位,包括城中村、村道、代徵代建道路、小區道路等非財政管養的道路,泊位總數約1.5萬個。由於此類道路不納入財政管養,屬於各自的産權人,屬非公共資源,無需向財政繳納相關費用。(詳細構成見右表1)

  “咪表基本應繳盡繳”

  潘國璠表示,全市3.2萬個路內泊位中需要向財政繳納相關費用的是1.7萬個市政道路的泊位,且主要是中心城區的6000多個咪表泊位繳納的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佔道費,其他1.5萬個非市政道路設置的泊位無需向財政繳納費用。按照政府部門公佈的2013年度咪表一共向市、區兩級財政繳納了2835萬元的數據來説,咪表已經基本做到應繳盡繳了,與實施同類經營模式的國內其他城市相比,廣州咪表費用徵繳已經比較規範。

  “人工收費泊位不規範”

  其表示,街道經營管理的人工收費路內泊位臨時佔道費這塊部分存在不規範情況,大部分按規定交了相應的臨時佔道費,但有小部分是沒有徵繳的。“這其中有一定的客觀原因,部分是經營單位由於成本太高,如果還要繳納佔道費則很難經營。主要是內街內巷標準低,好多是居民區、城中村附近的月保位,每個月300元~500元,而10個車位一天分兩班管理員看管,有些路段實際收入還不夠付人工成本,更別説上繳費用了。因此,我們認為臨時佔道費的標準不應所有區域、路段都同一標準。”

  經營性路內泊位的設置審批監管涉及市區兩級公安交警、交通、市政、城管、物價、工商、稅務等多個部門。不同類別的泊位審批設置程式也不盡相同。其中,市級職能部門(市交委)主要負責涉及全市範圍的停車行業政策制定和對屬地對口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統籌中心六區咪表停車規劃編制和招投標工作;屬地相關職能部門(各區交通局)則具體負責所有路內停車泊位的行政審批和日常監管工作。目前在市政道路設置經營性路內停車泊位,由各區的綜治、公安、交通、物價、城管、市政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審批小組,共同審核批准,由經營單位到物價部門申辦收費手續後,即可劃設經營。

  “全市咪表年收263.5萬”

  對於市民最關心的咪表公司的支出,潘國璠表示,上繳部分包括向財政繳納的兩類費用:一部分是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目前三類路段有償使用費標準分別為2800、2000、1000元/泊位·年,由市城投集團負責徵繳,上繳市財政。第二部分是佔道費。由各區城市道路管理部門徵繳,上繳區財政。標準是0.5元/天/平方米。

  經營成本方麵包括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辦公室管理費以及人工成本等(就目前咪表公司的經營狀況,10個泊位用工2~2.5人,每4個泊位設立一個咪表),分攤到每個泊位,每年經營管理成本最低需9600元。在上繳財政有償使用費方面,根據一、二、三類地區分別為2800元、2000元、1000元計算,為2200元。此外,還需繳納佔道費2190元。照此計算,一個咪表車位一年的收益為410元,全市6426個泊位的年收益為263.5萬元(詳細帳單見右表2)。

  而在市政道路內設置的人工收費停車泊位只需繳納臨時佔道費,標準是0.5~0.25元/平方米/天,交區財政。在非市政道路內設置的經營性泊位無需向財政繳費,盈虧由道路産權人自負。

  發佈會上兩家咪表公司“躲貓貓” 停車場協會:

  “上繳部分專款專用不可能”

  廣州日報訊 (記者劉冉冉、張晨)新聞發佈會後,潘國璠就本報之前提出的多個焦點問題回答了記者的問題。

  為何兩咪表公司不現身?

  記者:今天的會是由停車場協會來發佈,為何沒有兩家咪表公司參與?是他們委託你們發佈的嗎?

  答:我是協會的發言人,我們不同意咪表公司直接發佈資訊,我們協會的成員應該遵守資訊發佈的流程。

  記者:您的意思是這兩家咪表公司自己不願意面對媒體?

  答:他們願不願意面對媒體,你可以問他們,但從協會的制度來説,因為關係到行業的信譽問題,一些數據他們並不一定掌握。比如甲公司並不一定掌握乙公司的相關資訊,因此他們個別發佈是不合適的。

  為何經營成本八成是人工?

  記者:經營成本方面,您説每個泊位管理成本以最低計算要9600元,這跟之前的估算差距達3倍。9600元到底包含了什麼費用?

  答:80%以上甚至85%是人工成本,這種咪表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都要加上人工收費。因此純咪表收費逃費的人很多,所以需要很多協管員。

  咪表是否可改成人工收費?

  記者:既然如此,是不是可以乾脆撤掉咪表全部改成人工收費?這樣公司的經營成本可以降低。

  答:這裡有個條件限制,因為只有設置了咪表的路段才能收16元一小時,撤掉咪表再收16元一小時就沒有依據了。所以,咪表還是有一定作用的。

  招投標為何有三年空當期?

  記者:為何德生咪表可由自然人持股?

  答:當時廣州把停車收費交給這兩家公司是有原因的,因為咪表的生産商也是IC卡的生産商,有優勢。後來德生咪表股權發生變化,這種情況是否合理?我認為,非關係到重大國計民生的領域都可以交給市場。市場可以決定資源配置,可以交給國企,也可以交給民企。國有資産也可以交給民企經營。

  記者:招投標三年空當期怎麼解釋?

  答:最好去問城投比較好,如果招標是合理的程式,其中有些問題也是可以改進的,但是方向是不能變的,不要把其中的一些小問題化為大的方向問題。

  非國計民生事項不需聽證?

  記者:路內泊車是不是公共資源?如果是,其使用是不是應由政府出面統一聽證?

  答:並不全部都要聽證,因為這不是很重大的國計民生事項。廣州目前的小車數量是185萬台,6000多個咪表位相對185萬台車比例很小。

  繳財政部分是否單列流向?

  記者:收益部分的使用誰監管?

  答:利潤的使用這部分不是政府應該管理的事情。上繳的部分上繳之後統一使用了,我理解專款專用是不可能的。

  記者:上繳財政部分有無單列使用流向?

  答:不用單列,具體應問發改委、財政局。

  停車管理模式是否可改進?

  記者:廣州市區停車管理有幾個特點,第一是門類複雜,第二是經營主體很多,管理模式能否改進?

  答:上海的做法是一個區成立一個路內停車公司,由政府控制。廣州並不是這樣。但是自從我們了解到上海的費用政府基本上沒收上來時,我覺得上海的方式還是有問題的。成本太大了,經營效果並不一定好。而香港是政府直接管的,如果廣州實施這種模式,就需要大量增加交警。廣州的這種模式目前看來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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