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報載,剛舉行的廣州市人社工作會議透露,廣州準備統一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費率。當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國有單位繳費費率為20%,民營、個體單位繳費費率均為12%,目前,人社部門正在測算一個中間值,計劃用2至3年的過渡期,統一各類別單位繳費費率。
過去國內很多地方對不同的單位都存在不同的繳費費率,一般是國有單位要高些,民營、個體單位則要低些。其原因,主要是在養老保險起步時,考慮到儘快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儘量將更多的勞動者納入到保障體系中,而適當降低了民營、個體單位的參保繳費門檻。但這也事實上使在社保繳費負擔上,不同的企業並不一致。從完善市場經濟的角度,特別是未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下,統一繳費負擔有其必要性。
但同時必須看到,目前我國社保繳費總體是偏高的。國家人社部曾發佈過數據,對世界上173個國家社會保險費率統計,目前中國單位和個人繳納五項社會保險費率之和為40%左右,在列出統計數據的國家中居第13位。而中國五項社會保險費率中,主要是養老保險費率偏高。而其他四項社會保險費率之和在12%左右,在所知各國中居第34位,處於中等偏上水準。當然,應該承認,當前我國養老保險費率較高,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的。隨著中國老齡化加速,為了應對老齡化高峰的挑戰,持續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需要維持一定的養老保險費率。
人社部這個數據,總體是養老保險按20%的標準來測算的。如果廣州實施養老保險費率的調整,對參保人個人沒在直接影響,但對不同的企業繳費負擔就會有直接影響。從透露的情況看,國有單位的繳費負擔有可能從20%向下調整。這當然有助於解決這部分企業社保繳費“偏高”的情況。但問題是,目前民營、個體單位的繳費有可能從原來的12%向上調整,調整到什麼樣的水準才算合理,不算“偏高”呢?顯然,這應建立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之上,要靠細緻全面的數據來説話。
調整養老保險費率,牽一髮而動全身,既要考慮養老保險可持續與企業總體負擔之間取得平衡,又要防止不同企業的負擔畸重畸輕,特別是要考慮到很多民營小微企業和個體戶的實際承受力。為此,筆者認為,廣州市在統一養老保險繳費費率之前,應該的邀請第三方的研究機構進行認真全面的測算,並適時公佈,達成社會共識,而不能僅由人社部門關起門來自己計算,這將更有利於平穩銜接過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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