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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銷售額3萬內小企業免征營業稅

2014-09-18 09:42 來源:金陵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務院昨日召開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扶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決定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為困難群眾兜底線救急難。會議確定,在繼續實施好現有小微企業支援政策的同時,重點推出以下新政策:

  一是加大進一步簡政放權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證照和資質、資格審批,為小微企業降門檻、除障礙。

  二是加大稅收支援。在現行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暫免征收增值稅、營業稅的基礎上,從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將月銷售額2—3萬元的也納入暫免征稅範圍。對小微企業從事國家鼓勵類項目,進口自用且國內不能生産的先進設備,免征關稅。

  三是加大融資支援。採取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等措施,引導擔保、金融和綜合外貿服務等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小微企業信貸計劃,鼓勵大銀行設立服務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推動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銀行等金融機構取得實質性進展。

  四是加大財政支援。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小微企業,給予社會保險補貼。政府以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小微企業免費提供技能培訓、市場開拓等服務。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由市、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免費保管檔案。

  五是加大中小企業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創業基地的支援,鼓勵地方中小企業扶持資金將小微企業納入支援範圍。

  六是加大服務小微企業的資訊系統建設,方便企業獲得政策資訊,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提供更有效服務。會議要求,各地各部門要確保政策儘快落實,並適時提出進一步措施,幫助小微企業贏得“大未來”。

  會議決定,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制度,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後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家庭或個人,給予應急、過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線、救急難,填補社會救助體系“缺項”。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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