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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當局擬修“食品法” 惡行重大者不排除無期徒刑

2014-09-17 10: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臺當局擬修“食品法”惡行重大者不排除無期徒刑

  收購地溝油,然後製成食用豬油出售的臺灣強冠企業公司董事長葉文祥11日在公司召開記者會,兩度下跪道歉。圖自臺灣聯合新聞網

  中新網9月17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餿水油”(地溝油)事件進入第14天,臺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與“法務部”討論修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擬將刑責上修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

  臺灣“衛福部”食藥署長葉明功16日強調,“一定要讓負責人坐牢!”葉明功表示,外界認為層出不窮的黑心食品,起因就是業者不怕罰錢,針對惡行重大的黑心業者,不排除提高刑責到無期徒刑。

  此外,當局也計劃將食品業強制導入電子發票,以建立一道食安防線。但食藥署也表示,執行面有待討論,畢竟很多夜市、小吃攤或小型餐飲業者根本不開發票,恐成電子發票管制死角。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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