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  >  經貿  >  臺灣商情  > 正文

女子花200萬買名錶經鑒定是二手貨 珠寶店判賠195萬

2014-03-12 13:3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3月12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曾姓女子6年前到珠寶店花200多萬元(新台幣 下同)買卡地亞名牌鑽表,事後鑒定發現買到二手貨。“最高法院”11日判決業者應退還195萬元。

  法院判決指出,曾姓女子錶示,她在2008年向臺北市某珠寶精品店,花256萬元買下店家推銷的卡地亞(Cartier)原廠機械錶,店家還説鑲鑽表煉是受卡地亞委託製作。

  曾姓女子説,她事後送鑒定,卻發現這只鑽表是二手石英錶,僅價值60多萬元,向店家要求退貨遭拒,於是提起訴訟索賠。珠寶店辯稱,從未表示這只表是卡地亞托售,而是客戶寄賣,原本托售價是288萬元,經曾姓女子議價後才減價賣出,沒有欺瞞客戶。

  “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這只表的鑲鑽表煉不是卡地亞公司正廠設計,與市場公認具有高價值自然不同,況且珠寶店也沒有表明加工的錶帶是出自哪位名家之手,而有不斐價值,11日判決店家須負瑕疵給付責任,賠償曾姓女子195萬餘元,全案定讞。

[責任編輯: 楊麗]

視 頻
  1.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稱“窮得只剩錢”

    浙江慣偷鈔票點煙被抓

      近日,浙江義烏一名男子在網上不斷炫富,還用百元大鈔點煙...

  2.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江宜樺重申徹查島內油品市場

    關注臺灣食品油事件

股 市
臺灣| 大陸
    臺股17日開盤漲44點 為8538點
服務專區

投資流程辦事指南往來手續聯繫我們Q&A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