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李媛)6月24日,剛剛被“罷免”的上海家化前總經理王茁將與上海家化“對簿公堂”。上海市虹口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將開庭審議上海家化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總經理王茁與家化勞動爭議一案。
王茁稱,自己既未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也不存在失職的情形,被解雇是董事長在蓄意報復自己。上海家化方面則回應稱,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全程均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召開和表決,整個流程合法合規,公開透明,相信仲裁會給出一個客觀公正的結果。
王茁于2012年12月18日開始擔任上海家化總經理一職,2013年11月19日與家化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014年5月12日,家化以當日通知、當日召開的方式,作出了解除其總經理職務及董事職務的董事會決議,理由是:“公司內部控制被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存在重大缺陷並出具否定意見,公司總經理作為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執行事宜的主要責任人,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5月13日,家化單方解除了勞動合同。6月12日,上海家化召開股東大會,王茁總經理和董事職位被正式罷免。
昨日,新京報記者獲得了王茁提交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王茁在申請書中稱,家化這一行為本身及程式均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內控制度的制定與執行均不是總經理的主要職責,且所謂的“內控缺陷”也不是在他的任期內發生。
王茁在申請書中表示:自己既未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也不存在失職的情形,被解雇完全是自己與代表實際控股股東平安信託利益的董事長(謝文堅)因經營戰略和理念不同,發生分歧,董事長在蓄意報復自己。
據悉,今日上海家化原董事長葛文耀也將出庭作證,謝文堅本身不會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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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茁自稱“得罪”謝文堅
蓄意報復,如何證明?王茁在提交的《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中進行了陳述。
他説,早在2014年3月11日家化五屆十一次董事會會議上,董事會就同時審閱通過了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及公司股權激勵股票符合解鎖條件的議案。即在3月11日甚至更早,家化就知道公司內部控制被否,但當時董事會都認可內部控制被否並不是總經理(王茁時任上海家化總經理)的主要責任,否則申請人(王茁)也不會通過解鎖對象滿足解鎖條件的審查。
但是,2014年4月,兩件事的發生讓王茁和謝文堅的矛盾激化,用王茁的話稱,“就此得罪了董事長謝文堅,被其視為眼中釘肉中刺”。
兩件事分別為,在2014年4月,謝文堅提出將標的額451.9萬元人民幣的家化供應鏈優化諮詢項目給普華永道,王茁基於“該服務收費可能會影響到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獨立性”,對此提出了反對意見。4月8日,謝文堅提出了給自己一人安排的股權激勵方案,王茁以“董事會不應當只批准董事長一人享受股權激勵,而應當從公平角度安排其他二十余名公司骨幹一同享有”為由,再次對此提出了質疑。
昨日,記者聯繫到上海家化,相關負責人給出回應稱,上海家化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全程均嚴格按照公司章程召開和表決,整個流程合法合規,公開透明,最終形成以上結果。關於王茁議案,他們相信仲裁會給出一個客觀公正的結果。(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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