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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籌細則近期有望落地 暫定投資人鎖定期限為1年

2014-05-30 14:19 來源:金陵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眾籌細則落地在即。5月6日,證監會在上海就正在擬定中的眾籌管理辦法再度徵求業內人士意見,參會多是江浙滬一帶的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的從業者。

  一位證監會調研人士在會上指出,眾籌本質是服務於中小微企業,眾籌的特點是兩小,即融資主體小、投資者小,是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的補充。同時,非法集資、金融欺詐、洗錢等風險問題,以及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問題,也是監管機構關注的重點。

  “本次座談會的主要內容還是圍繞‘非公開發行、特定對象、人數限定在200人之內’這個大框架下討論的,一切想通過有限合夥或者代持突破人數上限的都算違規。”一位參與討論的人士説。

  目前,對眾籌單個項目單筆投資金額暫定不超過2.5萬元,設定合格投資者制度,合格投資者投資金額不超過50萬元。其次,融資總額規定在500-1000萬之間,暫定不超過1000萬元。

  同時,會上還提出眾籌不能進行混業經營,實物眾籌要與股權眾籌分開。眾籌對象需為特定,得是平臺內的註冊會員,但具體界定的資訊也尚未能明確。眾籌平臺不得插手項目資金,資金需由銀行託管;支援線上和線下結合經營,但資金劃付傾向於線上上完成。

  “向特定對象籌資,是監管機構再三強調的,為了規避非法集資,但對股權眾籌平臺來説,如果不能向特定對象籌資,那和有限合夥創業就沒有什麼區別了,放開特定對象應是股權眾籌平臺的應有之義,應把關注的重點放在平臺審核投資人是否具有合格投資人的標準,而不是投資人來源是否特定或非特定。”一位眾籌平臺創業者感嘆道。

  此外,對於眾籌項目投資人能否轉讓、如何退出,以及眾籌項目的資訊披露程度,從目前徵求的意見來看,還沒能統一下來,只暫定投資人的投資鎖定期限為1年。

  此前有消息稱,證監會將於5月前完成對國內眾籌平臺的調研並出具初期的徵求意見稿,6月份將正式對外公佈眾籌管理辦法。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此前表示,證監會正在對股權眾籌模式進行調研,適時出臺股權眾籌相關意見。

  國內眾籌剛剛起步,由於初期沒有監管,以至於行業發展門檻較低,只能依靠自律組織進行約束。日前,中央已明確眾籌監管部門歸屬證監會。

  眾籌網路融資以“團購+預約”形式,由發起人(創業者或創意人)把其産品原型或創意方案提交到眾籌網站融資平臺、向網友募集資金。讓小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援,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的主要模式是:眾籌平臺對項目的創新型、可行性審核後,批准發起資金募集。投資人可通過第三方支付“捐獻”指定數目的資金,並在項目完成後得“回饋”。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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