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趙鵬)今年7月1日各地將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2月24日,人社部、財政部印發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兩部門強調,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要實現“四個統一”,即統一制度名稱、統一政策標準、統一管理服務、統一資訊系統,推進制度創新和政策優化。落實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政策,要實現參保人員在不同時段、不同地區、不同制度之間的“多維”跨越,各地要在把握公平、流動、唯一性原則的基礎上,處理好銜接時點、銜接條件、權益累計等問題,確保參保人合法權益。
兩部門要求各地結合本省(區、市)實際,以省省(區、市)政府名義制定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文件。從今年7月1日,將實施《暫行辦法》,各地要做好城鄉制度銜接的各項準備工作,要制訂貫徹實施兩項重大政策的工作方案,確定目標和任務,明確時間和責任,務求早見實效,同時要整合規範經辦規程和資訊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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