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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向眼鏡壟斷企業開具罰單 多企業稱將降價

2014-06-13 11:06 來源:南方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眼鏡行業真是暴利!”每次到眼鏡店配眼鏡,市民陳先生都忍不住發出這樣的感慨。日前,國家發改委將目光轉向眼鏡行業,並依據中國的《反壟斷法》等對依視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鏡片生産企業和博士倫、強生、衛康等主要隱形眼鏡片生産企業開出1900多萬元人民幣的罰單,以打擊眼鏡行業的價格壟斷。

  對此,不少網友紛紛熱議,並跟帖發表對發改委的此次反壟斷行為表示讚賞。然而,也有部分消費者擔憂“羊毛出在羊身上”,企業會把罰款轉嫁到消費身上。

  發改委向壟斷企業開具罰單

  長期以來,眼鏡洋品牌在中國制定和實施全國統一零售價體系,要求眼鏡零售商必須嚴格執行制定的全國統一零售價體系,這是零售商獲得銷售代理權的基本條件。為確保鏡片市場價格體系得到維持,涉案企業通常採取懲罰性措施加以約束,如扣減保證金、取消銷售返利、罰款、停止供貨、口頭(郵件)警告等。一旦經銷商或零售商突破限定的價格(折扣)或擅自加大促銷力度,就會遭到警告、停止供貨等懲罰;反之,如果經銷商或零售商嚴格遵守限定的價格或促銷力度,則會獲得銷售返利等獎勵。正是依靠這種特別的價格體系,眼鏡洋品牌掌握了市場的定價權,逐步做大了在中國的市場份額。

  對於這些壟斷行為,國家發改委終於不再沉默,並開出罰單。國家發改委表示,眼鏡屬於市場調節價商品,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但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應該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反價格壟斷規定》等法律規章的規定,上游經營者不得剝奪、干預下游經營者的定價自由,排除、限制市場價格競爭,侵害消費者利益。依視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鏡片生産企業和博士倫、強生、衛康等主要隱形眼鏡片生産企業普遍對下游經營者進行了不同形式的轉售價格維持,存在固定鏡片轉售價格或限定鏡片最低轉售價格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四條規定,達成並實施了銷售鏡片的價格壟斷協議,破壞了市場有序競爭。因此,發改委對相關企業開具了1900多萬元的罰單。

  對於發改委對眼鏡行業的反壟斷調查行為,不少消費者都表示讚賞,多位新浪網友不約而同地表示,“眼鏡行業真是暴利,早該罰了!”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擔憂,“降不降價不知道,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罰了,消費者買到的也不會更便宜,大部分眼鏡商賣的價格都比指導價高。”

  多家企業紛紛表示將降價

  事實上,對於發改委的調查,相關涉事企業也有所忌憚。據悉,早在反壟斷調查結果出來之前,多家市場領先的鏡片廠家網站挂出降價公告,稱降價原因是促銷或回饋消費者。據媒體報道稱,豪雅(上海)光學有限公司發佈2014年建議零售價格表,對豪雅品牌下一些入門級産品的參考零售價格進行了10%以上的下調。同為外資品牌的高端鏡片生産商法國依視路、德國蔡司也發佈了調價通知。

  依視路方面表示,調低原鑽晶UV産品的零售價,降幅高達15%~30%,優惠新價格已經呈現于2014依視路建議價格表中。蔡司則將A58産品的建議零售價調整為580元/副,降幅達50%多。涉反壟斷案的隱形眼鏡品牌博士倫則發文稱,對三款高品質産品做降價優惠10%~15%。

  最終,豪雅(上海)光學有限公司、上海衛康光學眼鏡有限公司2家涉案企業,由於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有關情況,提供重要證據,並積極主動整改,因此依法免除處罰。

  企業不及時整改將從重處罰

  雖然相關品牌的官網上給出了降價的具體要求,但零售終端的業內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尚未收到相關企業的降價通知。甚至有銷售人員表示,降價通知只是做做樣子,並不會大幅度大範圍降價。

  6月5日,中新網的相關記者走訪發現,儘管有所涉企業官網宣佈進行産品降價,但鏡片在實體配鏡店的現實售價依然未發生改變。眼鏡店稱並未收到鏡片企業降價通知,未來眼鏡片價格是否會降仍充滿未知。依視路官網宣佈降價的一款産品則已經更換名字,眼鏡店工作人員表示,由於現在拿到的是最新價目表,産品名字也已經更換,無法進行價格比較。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邱寶昌則發表觀點稱,價格虛高,只是壟斷的表現之一,受處罰企業應儘快拿出整改措施,報相關部門許可後及時實施,如果是沒有整改,可以對他進行從重處罰。如果沒有整改,繼續實施這種壟斷行為的話,仍然還可以去查處。

  ■網友熱議

  @balabala學説話:希望嚴格整治,畢竟近視人群越來越多!

  @古河雨蛙:一點不奇怪,看看如今的眼鏡店都在哪開店就知道了。

  @夜曲V魂殤:終於出手了,眼鏡一直都是暴利。

  @姙琴琴琴琴琴:喜大普奔,麻麻再也不擔心買眼鏡了。

  @minho啊一:大讚。眼鏡太暴利了。罰得好!

  @悠悠時光:希望價格能真的降下來,眼鏡行業暴利,配副眼鏡動輒上千,搶錢啊。

  @驕傲的宅男:罰了消費者買到的也不會更便宜,大部分眼鏡商賣的價格都比指導價高。

  @娃娃愛收藏:罰款沒有意義。罰的錢無非還是消費者來買單,應該加強準入及監管制度,一經發現,取消你從事這方面的資格。南方日報記者 于冬雪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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