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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品牌”亂象背後的監管缺失

2013-11-20 14: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新華視點”記者李亞楠、席敏)10月6日和11月5日,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連續播發報道《“十大品牌”背後的貓膩》和《“十大品牌”是如何出爐的?--品牌評選機構暗訪實錄》,揭開了消費品市場“十大品牌”亂象及其評選黑幕,並曝光兩家品牌評選機構“收錢賣證”的行徑。報道引發消費者的強烈關注不少消費者呼籲加強行業管理、規範品牌評選工作並實施監管。

  由於評選機構亂、評選標準亂、證書名稱亂,充斥在家裝建材、生活用品等領域的所謂“十大品牌”,其實沒有任何權威性,卻對消費者造成嚴重誤導。不少消費者和企業負責人認為,品牌評選認證領域的亂象已成為擾亂市場秩序的“毒瘤”,亟須進行清理整頓。

  針對“新華視點”曾曝光中國中輕産品品質保障中心和中國名牌産品培育委員會兩家機構“收錢賣證”的行為,記者近日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希望能找到一家負責監管的部門。然而,在向4個相關政府部門撥打20余個電話後,記者得到的答案竟是無人來管。

  國家工商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一位人士在電話裏稱,這些機構如果沒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就不歸工商部門管,而應找民政部門。

  民政部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民政部只管在民政部門註冊的,沒註冊的話,管不到他們。”隨後記者撥打了商務部市場秩序司、市場秩序司、市場建設司、流通發展司、市場運作司和國家質檢總局的執法監督司、品質管理司、法規司、監察局等部門電話,均被告知不負責監管。

  記者注意到,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等6部門1999年就曾發出《關於整頓行銷資訊發佈秩序堅決制止亂排序、亂評比行為的通知》,要求對一些行業組織和市場調查機構擅自進行的排序、認定、評比等活動進行清理整頓。

  不過,一位曾從事過品牌評選活動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2003年撤銷國家經貿委之後,並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對此類評選行為進行統一歸口管理,導致這一領域長期處於缺乏監管狀態,在隨後的發展中日益混亂無序。

  不少消費者和企業負責人建議,國家應明確一個職能部門牽頭對品牌評選領域的亂象進行清理整頓,儘快研究制訂相關管理規定,包括歸口審查辦法、項目設置條件、主辦單位資格認定、申報審批程式、評選認定標準等;對於亂評“十大品牌”現象,必須有相應的部門予以查處。

[責任編輯: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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