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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一城管科長貪700萬獲刑18年 花1500萬玩網遊

2015-07-16 07:33 來源:現代快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常州武進區城管局戶外廣告管理科原科長丁某,在短短四年裏,利用發放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等職務便利,多次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務發票、貪污、索賄等手段,瘋狂斂財690余萬元。然而,在網遊界,他卻是一個傳奇人物,曾經兩次拿過某知名網路遊戲年度決賽的冠軍,而他在網遊上的花費也是令人咋舌,兩三年時間超過1500萬。現代快報記者昨天獲悉,丁某犯貪污罪、受賄罪被武進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00萬元。

  小科長“壟斷”戶外廣告許可權

  丁某今年38歲,從1997年就進入了武進城管部門工作。2007年左右,丁某在武進區城管局環衛處擔任副主任。2009年,丁某開始擔任武進區城管局綜合科科長,2012年該科室更名為戶外廣告管理科,丁某擔任科長至案發。

  丁某的職務雖然僅僅是戶外廣告管理科科長,但他這個科長許可權卻不小。所有涉及當地戶外廣告的“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發放許可權都被丁某一手在握。而且,丁某手上持有很多空白蓋好單位公章的許可證。這成為他牟利的最大源泉。這些證使他擁有對戶外廣告牌的“生死大權”。

  這樣一來,很多做戶外廣告生意的廣告公司老闆,都唯丁某馬首是瞻。2013年,因為當地要進行文明城市宣傳,需要製作一些戶外廣告。丁某讓自己認識的一家廣告公司老闆王某承接施工,實際花去工程款8萬多元。結束後,丁某卻指使手下陳某,虛增了一些戶外宣傳業務,讓王某開了一張22萬元的發票,到城管局財務報賬結算。

  虛開發票套取公款200余萬

  和陳某一起通過虛報工程量貪污國家的錢財,對丁某來説還僅是冰山一角。檢察機關查明,2012年至2013年間,丁某、陳某在某廣告公司等與武進城管局結算廣告業務費過程中,多次採用虛增、虛設廣告業務金額的方式,從武進城管局賬戶等侵吞騙取公款50余萬元,其中丁某分得34萬元,陳某分得10.3萬餘元。

  2012年上半年,丁某要求某廣告公司老闆王某為其虛開一張20萬元的發票,並製作了蓋有城管局廣告科印章的虛假工程合同,到城管部門的賬戶結算。2012年4月20日,王某將結算到的20萬到丁某辦公室交給了丁某。還有更離譜的是,丁某自己還註冊了一個皮包公司。之後,丁某則利用職務便利,將城管局的廣告牌無償給這個皮包公司使用,再轉租給其他廣告公司牟利。檢察機關查明,2010年至2013年,丁某通過廣告公司虛開業務發票等方式,騙取公款189萬餘元。由此,丁某共同及單獨貪污公款240余萬,個人實得221萬餘元。

  直接翻老闆包

  搜刮現金

  經檢察機關偵查,當地有3家戶外廣告公司與丁某交往密切,孝敬給丁某的錢物也最多。丁某對這3個老闆也從來都是頤指氣使,就算要了錢也不給好臉色。

  丁某和孩子出去吃飯,會喊老闆們來付錢。在辦公室看見老闆一台電腦不錯,然後就會要求買臺一模一樣的給他孩子。到後來,這些老闆拎著包進了丁某辦公室,丁某是直接將包拿過去翻個底朝天,將所有的現金搜刮一空,剩個一兩百給老闆零用。有一次半夜,某公司老闆突然接到丁某電話。原來丁某在家通宵打遊戲,突然停電了。丁某電話讓該老闆半夜去櫃員機操作繳納幾千元的電費。

  丁某還編織各種謊言向廣告公司老闆索賄。一次,丁某用短信向某老闆“借錢”,對方有些推遲。丁某竟質問:“我借錢是為母親去辦武進最後一批養老保險的,你這樣讓我怎麼面對我母親?”該老闆明知其在撒謊,也只能將錢借給他,當然錢借了都有去無還。

  檢察機關查明,2009年至2013年,丁某多次向3家廣告公司的負責人索賄,共計456萬餘元。

  玩網遊至少花了1500萬

  丁某家境好,父親常年在外地做生意。有段時間,父親每年給丁某的零花錢都高達200萬元。而母親有時候還會私下裏給他錢。丁某染上毒癮,又沉迷遊戲,其犯罪所得幾乎全被砸進了網遊。

  據反映,丁某上午幾乎不到辦公室,下午也難得看到人影。很多工作都是他打電話指派一下。丁某大部分時間都用來打遊戲,在家通宵打遊戲是家常便飯。當然,在網上,丁某也收穫很多,在某網路遊戲的年度決賽中,丁某兩次獲得冠軍。

  在網上,仍然能搜到關於丁某的一些文章,不少網遊界人士稱其為“傳奇”。在網遊中聲名極盛,在現實中卻相反。丁某家境好,卻不斷找各種理由問同事借錢20多萬,至今大部分沒歸還。

  據檢察機關查證,丁某兩三年時間裏在某網遊公司消費1500萬元。這不僅讓辦案人員吃驚,也讓該網遊公司工作人員驚呼不已。據介紹,這1500萬元,還是丁某在遊戲上經官方交易花掉的錢,和別的玩家交易買裝備的錢還沒辦法統計。

  犯貪污罪、受賄罪一審獲刑18年

  2013年,武進檢察院接到一封僅有一句話的舉報信——丁某有經濟問題。武進檢察院在秘密初查後發現,丁某有涉嫌犯罪的事實,但之後丁某卻關閉手機潛逃。2014年1月2日,丁某主動找到紀委,但態度卻很囂張,稱自己不是來自首的,只是來把問題解釋一下。

  對於該案,據武進檢察院反貪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案偵查中,還遇到一個特殊情況,丁某從頭到尾,對自己的罪行拒不承認,遭遇“零口供”。對此,檢察機關通過各種相互印證的證據鏈鎖定丁某的犯罪事實。近日,武進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丁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40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60萬,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産100萬元。陳某犯貪污罪,被判刑3年。

  目前,法院一審宣判後,丁某表示不服,已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 吳曉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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