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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萬元貸款誰來還 培訓就業未兌現學生被催款

2015-06-15 10:30 來源:中國青年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日,來自河南省的鄭州輕工業學院等多所高校的數十名大學生反映,與安卓越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卓越”)簽署了相關協議進行實訓就業,培訓前要求繳納學費1萬餘元,並以學生個人名義向宜信惠民投資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宜信”)借貸,而安卓越承諾學生培訓後,可以安排帶薪實習幫其還貸,但其培訓後並沒有按照當初承諾的安排實習或是帶薪項目,借貸學生卻收到了催款通知。

  事情的原委究竟如何?這1.5萬元貸款到底該不該由學生來還?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公司在高校內開展培訓,承諾發工資還學費貸款

  據了解,安卓越成立於2011年,是一家集技術諮詢、技術開發、人才服務和創業孵化于一體的高新技術公司。該公司到河南高校宣講時稱,公司由“中國天使投資第一人”薛蠻子(真名薛必群)先生投資創辦並出任董事長,並由“天使會”、藍色游標、海銀資本等共同投資。

  宜信則成立於2006年,是一家集財富管理、信用風險評估與管理、信用數據整合服務、小額借款行業投資、小微借款諮詢服務與交易促成、公益理財助農平臺服務等業務于一體的綜合性現代服務業企業。

  鄭州輕工業學院的多名學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2013年11月,安卓越進入學校進行宣講。當時,安卓越是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授權的“MITT項目全國移動網際網路應用開髮指定實訓中心”。

  根據教育部2010年9月發佈的《關於開展“全國三網融合移動互聯人才職業能力培訓項目”的通知》,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決定立項開展“全國三網融合移動互聯人才職業能力培訓”項目,項目面向各大、中專院校在校學生及社會在職人員,以培養創新型、複合型人才,提高學員的就業競爭力為宗旨。

  安卓越宣講時稱,大學生參加其開展的實訓項目後,可以獲得教育部或相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軟體工程師的資格認證、全國三網融合移動互聯人才認證應用工程師證書,及全國三網融合移動互聯人才認證教師資格證書。

  安卓越的實訓分為四個部分,前兩部分為培訓上課,第三部分為學生在學校帶薪開發項目,第四部分為實現就業。參加實訓項目需要繳納1.58萬元的學費,其中800元為學生的書本費。對於剩下的1.5萬元,安卓越便以學生個人的名義向宜信以助學貸款的形式進行借貸,並承諾將在培訓中第三部分,也就是帶領學生帶薪開發項目進行還貸。

  2013年12月,鄭州輕工業學院的39名學生簽署了相關的3份協議,分別是:《就業服務協議(高校版)》《新生入學實訓協議》《宜信貸款協議》。

  其中《新生入學實訓協議》上載明:乙方(學生)參加甲方(安卓越)軟體技術實訓的期限為6個月;作為教育部MITT項目的唯一授權運營單位,甲方有義務向乙方解釋MITT考試的相關規則,並協助乙方進行報名等相關工作;甲方在乙方學習期滿、成績合格、且獲得由安卓越頒發的本實訓項目的相關證書後,給予乙方就業指導及推薦就業服務。

  《就業服務協議(高校版)》上也明確表示:對於在校就讀的學員,甲方將對考核合格學員提供帶薪實習的機會,實習時長視乙方在校時間確定,乙方畢業正式就業之前實習總時長不應低於3個月,直至領取畢業證。甲方保證實習期月薪不低於1000元。對於已經具備就業資格(包括已經取得相關的學歷證書、已經進入學校所允許的就業時間等)的學員,甲方保證乙方在合格畢業後的3個月就業服務期內就業,並保障正式工作後的基本月薪在3000元至8000元之間(視乙方所應聘可勝任的崗位性質及地域不同而有差異),如果是在培訓地當地安置就業,則按照實際情況,不低於工作地所在城市同等職位和同等資歷從業人員的月平均薪水。

  但是《宜信貸款協議》卻一直不在學生的手中。鄭州輕工業學院的多名同學説,當時簽署了貸款協議後,安卓越説要收回協議進行蓋章,此後,學生多次索要,安卓越都搪塞,未將貸款協議歸還給學生。

  據了解,河南省內多所高校允許安卓越在校內進行實訓,是看中其在全國都有開展類似培訓項目的經驗,並且其是由教育部授權的培訓中心。安卓越派老師進學校培訓,也讓高校對學生安全更加放心。

  培訓就業未兌現,學生面臨被催款窘境

  鄭州輕工業學院的同學們簽署協議後,安卓越就派老師到學校裏進行培訓安卓和Java的相關知識,一週大概兩三節課。然而,2014年4月初,老師突然停止上課,安卓越方面要求對同學們進行遠端授課,被同學們拒絕。2014年9月,安卓越又派來一位老師,但他僅僅上了一週多的課就走了,該老師説安卓越還欠著自己多月的工資未發。

  2014年10月,鄭州輕工業學院的同學就接到了宜信的催款電話,並表示加上利息,已經不再是當時的1.5萬元,而是兩萬多元。此後,不僅是學生,學生的家長也會接到催款的電話,幾乎一天一通,有時同學正在上課,催款的電話就不斷打進來。

  宜信催款人在電話中告訴學生的家長,如果不還貸,將會影響同學的社會信譽,倘若父母不負責,宜信會通過法律途徑或者其他途徑解決。

  除此之外,當初因為需要借貸,並且由安卓越發工資還貸,同學們將自己的工商銀行卡授權給了安卓越和宜信,後兩方可以任意劃取卡內金額。宜信開始催款後,這張工商銀行卡上一有餘額就會被劃走,有位同學剛收到學校打給他的助學貸款,不一會兒,這3000元的助學貸款就被宜信直接劃走。同學們都不敢再用這張銀行卡。

  這樣的情況在河南省的其他高校也同樣存在。鄭州華信學院、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商丘師範學院、南陽理工學院等都有學生背上了這1.5萬元的貸款。其中甚至還有同學都沒有培訓過,就遭遇了宜信催款的窘境。

  鄭州華信學院有位同學在培訓初期就交齊了全部的1.58萬元。“當時想著一次交清之後就不用付利息了,沒想到是這個結果。”這位同學説。

  在經過多次電話催款後,商丘師範學院有的同學還收到了來自宜信的欠款催繳函。催繳函稱:“根據閣下通過宜信平臺與出借人所簽訂《借款協議》及《合同法》中誠實信用的原則要求,我方已多次向閣下催告還款,閣下至今未能履行還款義務,屢次拖延還款期限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協議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對此我方有理由相信閣下存在惡意拖欠借款行為。限閣下收到此函件3日內與我方聯繫並償還拖欠的借款及協議項下其他應承擔的費用。逾期我方將採取進一步措施及其他行之有效的方式來維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多所高校教師與其交涉,到底誰該還這1.5萬元

  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電子資訊工程學院負責學生就業工作的劉婷婷老師,曾去北京與當時的安卓越法定代表人陳濤協商。劉婷婷告訴記者,陳濤對她説,薛蠻子“出事”後,2014年3月,投資方藍色游標撤資,安卓越的資金鏈斷裂,由於公司員工大量流失,無法保證各地學生正常上課,但他在努力融資,希望能履行公司的義務,撐下去。

  而當鄭州輕工業學院電腦與通信工程學院有關負責人聯繫上陳濤的時候,陳濤則表示對於學生的貸款安卓越認賬,但是安卓越沒有錢。到2014年年底,各高校的老師都再也聯繫不上陳濤,據説安卓越的法定代表人已經更換。

  直到2015年2月1日,MITT項目管理辦公室在其網站上發出了“終止安卓越科技授權的聲明”,稱安卓越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授權其為“MITT項目全國移動網際網路應用開髮指定實訓中心”期間,違反授權合作協議內容,違規操作,故終止授權,並收回對該公司的授權書。安卓越此後的經營活動,與MITT項目管理辦公室及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沒有任何關係。

  河南省高校內的學生參加實訓項目,大多只進行了前兩部分,到第三部分要開始帶薪開發項目還貸時,安卓越就宣佈突遇經營“變故”發生資金鏈斷裂,學生們莫名背上了1.5萬元的貸款。

  對於這樣的情況,高校多選擇讓學生先不要還款,以便統一解決此問題。鄭州輕工業學院電腦與通信工程學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同學們需要遵循法律的原則,這個問題大家需要集體解決。

  劉婷婷認為,安卓越方面並沒有履行其相應的義務,對學生的承諾沒有達成,既沒有實現就業,也沒有頒發相應的證書,學生的利益受損,學生也沒有相應的義務還款,“需要給學生一個公正的答案”。

  南陽理工學院電腦學院的輔導員趙老師則建議,希望河南省內的高校可以聯合起來,“人多力量大”,希望與安卓越和宜信方面進行協商關於能否推遲還款時間或者按培訓程度還款。

  劉婷婷説曾聯繫過宜信,希望能夠延遲還款時間,宜信表示,對於延遲還款時間,需要由安卓越出面辦理。老師們則希望能夠協商,達到由校方辦理延遲還款時間的目的。

  對於這1.5萬元的欠賬,同學們不是沒想過用法律手段解決,但是大多同學覺得打官司時間太長,還涉及律師費等問題,最後就算判是安卓越的責任,其無錢還貸,還是於事無補。同學們每天被宜信催款電話騷擾,信用卡的權益也受到侵犯,還要擔心所謂的“信譽問題”。

  “只要不再找我們要錢就好。”同學們已不堪糾纏,他們不希望這個貸款一直跟隨他們到大學畢業,那樣可能會更難解決。

  “其實這不只是還貸的問題。”鄭州輕工業學院電腦與通信工程學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學生們在學習期間每天被騷擾,心理承受一定壓力,耽誤學業耽誤時間,實在亟待解決。

  中國青年報記者曾多次嘗試聯繫安卓越的相關負責人,但其法定代表人已更換,記者多次撥打官網上所留的“SEO專員萬女士”的電話,都未能接通。同時,根據打給同學們的催款電話,記者採訪到宜信的工作人員,但其聲稱自己只是負責催款的人員,每個催款的人員會負責十幾個同學的催款任務,而公司對於此事具體的態度,還需要公司高層定奪。記者遂私信宜信的官方微博“宜信”,也沒有任何回應。

  河南省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理事、鄭州高新區法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焦艷紅認為,鋻於各高校學生與宜信簽署的貸款協議上,有“安卓越的服務承諾及其提供的課程培訓的品質與出借人和宜信無關”等條款,以及同學們簽署的“保證在任何情況下均履行按時還款義務”,安卓越在其中也並沒有作為擔保方出現,同學們與宜信的合同是有效的,對於貸款是需要償還的。“但是對於安卓越這一方,則建議同學們聯合起來對其進行群體訴訟,要求返還學費。”焦艷紅説。

  本報鄭州6月14日電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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