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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陽起訴前妻討要400萬房款

2015-05-29 07:43 來源:京華時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繼家暴、離婚訴訟、執行異議之後,“瘋狂英語”李陽與Kim(李金)因財産糾紛引發訴訟,李陽和其妹妹起訴Kim支付400萬元售房款,60萬元房屋使用費。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1月26日,李陽及其妹李寧分別以離婚後財産糾紛、返還原物糾紛為由將Kim訴至法院。李陽在訴狀中稱,位於朝陽區白家莊的一套商住樓房係其個人全額出資購買,登記在Kim名下,離婚訴訟期間,因該房屋被銀行起訴,雙方同意暫不處理該財産。離婚判決後,李陽將該房屋所有按揭貸款還清,Kim將房屋以540萬元出售。但至今售房款Kim以各種理由拒絕給付。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Kim給付該房屋售房款400萬元。李寧在訴狀中稱位於朝陽區東三環紫荊豪庭的一套房屋係其個人購買,登記在其名下,但Kim一直在該房屋內居住,其曾多次要求Kim退還房屋,均遭拒絕。故訴至法院,要求Kim限期從該房屋內遷出,並支付房屋使用費60萬元。

  上述兩起案件,朝陽法院于1月27日正式受理。案件受理至今已4個月,但目前起訴書副本、應訴通知及開庭傳票等訴訟材料尚未有效送達被告Kim。據主審法官孫銘溪介紹,案件受理後,其曾根據李陽一方提供的電話聯繫Kim,但接聽人稱不認識Kim,同時法官以司法專郵的形式向Kim位於紫荊豪庭的住處郵寄訴訟材料,但因無人被退回。

  經聯繫Kim離婚訴訟期間的代理人戚律師,戚律師表示,Kim在國外,因沒有代理許可權,其無法代為領取訴訟材料,但表示可以嘗試通過電子郵件與Kim聯繫。一段時間後,戚律師回復表示無法與Kim取得聯繫。其間,法官還曾親自前往Kim位於紫荊豪庭的住所,敲門無人應答,詢問隔壁辦公的公司得知該住所似乎已好久無人居住。孫法官表示,正在努力通過各種方式與Kim取得聯繫,如窮盡各種送達方式仍不能送達,不排除會採取公告的方式送達。(記者 王晟)

[責任編輯: 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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