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錢有“原則”
對於那些提錢到府的人,劉貞堅告誡妻子,不是誰的錢都能收,要有“原則”。這個“原則”就是,他能給別人辦事就收,不能辦事就不收
2009年,巨野縣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面臨調整。田橋鎮屬巨野縣的經濟強鎮,對於空出的田橋鎮黨委書記這個“肥缺”,很多人覬覦已久,在另外一個鎮任鎮長的孔慶國(因貪污、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被判刑17年零6個月)就是其中之一。
一天,孔慶國提著一個包去了劉貞堅的辦公室。包上面是兩條煙,煙下面是3萬元現金。不料,劉貞堅義正言辭地拒絕了:“符合條件的不只你一個人,不要用這種方式跑,快把包拿走。”劉貞堅沒收並不是不想收,而是因為有人拿著包進來,空著手出去,他怕被工作人員看見,留下受賄的把柄。
儘管碰了一鼻子灰,孔慶國還是給劉貞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終,孔慶國出人意料地當上了田橋鎮黨委書記。剛一上任,孔慶國知道自己應該知恩圖報。既然劉書記不收禮,那就走“夫人路線”。孔慶國想起了一句話——“要陞官,找大嫂”。這是因為,劉貞堅到任沒多久,這句話就開始在巨野縣官場裏私底下流傳開來。“大嫂”,指的是劉貞堅的妻子江某某。
“夫人路線”果然好走。對孔慶國第一次送上的6萬元銀行卡,江某某稍作推辭便收下了。孔慶國通過江某某先後六次送給劉貞堅的銀行卡、現金,折合人民幣共111萬元。最多一次送了50萬元,直接裝在一個旅行包裏,放在了江某某的車上。而孔慶國所送的這些錢,全是他套取的國家公款。
據辦案人員介紹,和很多貪腐官員生活作風有問題不同的是,劉貞堅對此十分注意,他和妻子江某某關係很好,很多事都會和妻子説。到巨野縣任職後,來找劉貞堅的人多了起來。對於那些提錢到府的人,劉貞堅告誡妻子,不是誰的錢都能收,要有“原則”。這個“原則”就是,他能給別人辦事就收,不能辦事就不收。用劉貞堅的話來説,“只收那些工作能力強、有提拔可能的幹部的錢”。不能收的錢,再讓江某某送回去。劉貞堅交待,這些年來,他拒收和退回的錢已超過1000萬元。
據多名行賄人交待,劉貞堅在巨野主政後期,“大嫂”儼然成了地下“組織部長”,在一些場合會有意無意地“放風”,讓行賄人感到升遷的機會來了。時過不久,送錢買官便成為半公開的秘密了,縣裏很多崗位已被暗地裏“明碼標價”。在劉貞堅主政的那幾年,一個未被證實的説法是:鄉鎮長5萬—10萬元,鄉鎮黨委書記10萬—20萬元,縣直部門“一把手”20萬元。
一個點頭辦事,一個在家收錢,劉貞堅和江某某的“賣官夫妻店”,將黨紀國法拋在腦後,最終把自己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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