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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時期7600億元投資項目未過環評

2015-10-15 10:15 來源:北京商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從“走過場”到真正的“防火牆”,環評正在慢慢回歸自己應承擔的角色。昨日,環保部全文公佈了環保部黨組書記、部長陳吉寧在“輝煌十二五”系列報告會上的報告全文。報告顯示,“十二五”以來國家層面對151個不符合條件的項目環評文件不予審批,總投資達7600多億元,涉及交通運輸、電力、鋼鐵有色、煤炭、化工石化等行業。業內表示,這意味著,在“十二五”期間,環評愈發開始全面釋放“關卡”的效力,真正成為了戰略、規劃、項目落地前的必要環節。

  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擬議中的建設項目等實施後可能對環境産生的影響或後果進行的預測、評估。環評報告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戰略、計劃、項目的最終命運。此前多年,地方在進行環評審批時不夠規範的問題突出,業內頻繁呼籲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改變將環評變成“走過場”的情況。

  近兩年,隨著環保工作重新受到全社會重視,民眾對於環評的期待也越來越高,而環保部也在這一時期,利用加強環評效力來為環保部塑造更強勢的形象。根據本次陳吉寧公佈的數據,“十二五”期間,每年我國僅國家層面因環評而被攔住的項目就達1500余億元。而此前,環保部更曾公佈數據顯示,僅今年上半年,環保部未通過環評審批的項目就有17個,涉及總投資1094.28億元。這意味著,上半年環保部每接受6個左右環評項目審批,就會有1個項目不被通過。

  然而,隨著各部門簡政放權改革進一步深化,環評審批這項把住各地規劃、項目環境污染的重要權力正在由中央逐漸交由地方手中。陳吉寧回應了業內的擔憂,他表示,目前環保部已相繼完成五大區域(環渤海沿海地區、北部灣經濟區沿海、成渝經濟區、海峽西岸經濟區、黃河中上游能源化工區)戰略環評,以及西部大開發戰略環評和中部地區發展戰略環評,制定9個指導意見,開展360多項規劃環評,為區域重大生産力佈局和項目環境準入提供了重要支撐。可見,這些事關重大的環評審批仍然未旁落他人之手。不過,北京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還是擔憂地表示,要讓地方政府感受到壓力,除了利用環保部的環評、區域限批等環節、手段外,還需要各部門配套政策和日常監管的約束共同配合形成合力。(蔣夢惟)

[責任編輯: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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