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兩名中學生撿到裝有3700元現金的錢包交給出警警察,失主領到的錢包卻只剩下1500元,原來竟被這名警察截留。目前,這名警察已被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據記者了解,2014年12月25日晚上,安陽市兩名中學生在當地一小區門口撿到錢包後交給正在執勤的保安,在兩個孩子、兩名保安和一位業主的共同見證下,清點的錢包內現金是3700元,然後如數交給出警的110民警。可在4天之後,當失主領到丟失的錢包時,裏面的現金卻只剩下1500元,2200元不翼而飛。令人意外的是,就在12月30日下午,也就是失主領回錢包的第二天,這2200元錢竟然又被退還給失主,這其中的蹊蹺到底在哪兒?
記者從安陽市公安局獲悉,了解這一情況後,安陽市公安局紀委立即展開調查。經查,去年12月25日,北關公安分局出警民警王某(副主任科員)在收到群眾撿拾的錢包後,沒有履行交接登記手續,沒有及時將錢全部交還失主,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鋻於在組織調查前,王某能認識錯誤並主動退還失主財物,依照相關法規,安陽市公安局決定對王某給予行政撤職、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對北關公安分局分管領導和直接領導誡勉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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