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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觀察:減稅仍有較大操作空間

2014-05-23 09:34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字號:       轉發 列印

  面對經濟下行,給企業,特別是社會經濟中的龐大群體中小企業鬆綁減負,無疑是實現經濟穩增長的重要手段。國務院日前召開常務會議要求,支援戰略性新興産業和高技術産業處於成長期的創新型中小企業發展,這對激勵創新創業、擴大社會就業、促進創新型經濟加快成長,具有重要意義。專家指出,長期以來實施的結構性減稅成效顯著。目前,無論從進一步擴大“營改增”範圍,還是從改革個人所得稅徵收模式等方面看,減稅仍有較大操作空間。

  【減稅政策由點及面】

  “營改增”是近年來結構性減稅的重頭戲,也是財稅體制改革的突破口。

  2012年1月1日起,“營改增”率先在上海市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實施試點,並漸次擴大到北京、江蘇、安徽等9個省份。2013年8月1日起,“營改增”在其餘22個省區市全面推行試點。2014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服務業被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營改增”令企業受益匪淺。據統計,2014年一季度,全國因實施營改增減稅達到375億元。其中,試點納稅人因稅制轉換減稅161億元;非試點納稅人因增加抵扣減稅214億元。自2012年1月1日實行營改增試點以來,全國已累計減稅2203億元。

  減輕小微企業負擔是結構性減稅的另一重要內容。從2013年8月1日起,國家對銷售額(營業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這一政策為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直接關係到幾千萬人的就業和收入。

  今年,國務院進一步提出,將小微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實施範圍的上限,由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進一步較大幅度提高,並將政策截止期限延長至2016年底。

  為進一步促進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將2013年底到期的支援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並提出舉措對這一政策加以完善。

  減稅政策惠及經濟各種領域,比如,對九類跨境應稅服務免繳增值稅,擴大企業研發費稅前扣除範圍,股息紅利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明確上海自貿區所有稅收優惠政策等,給不同行業帶來了同樣的好處。

  【加大減稅一舉多得】

  結構性減稅是通過有增有減的稅制優化刺激市場,達到引導經濟內在恢復的目的。專家指出,當前,我國經濟處於調結構、轉方式的艱難爬坡過程,中小企業在其中承受著較大壓力,急需國家給予豐富有效的減稅政策以達到減負的目的。未來經濟增長更需要通過降低稅負、降低融資成本等一系列體制機制改革,激發企業主體的活力。

  事實證明,“營改增”有效解決了重復徵稅問題,企業更新設備和擴大投資的積極性大幅提升。據統計,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納入營改增試點的納稅人共298.14萬戶。今年新納入試點的鐵路運輸和郵政業,首季減稅24.5億元。

  越來越多小微企業享受到稅收優惠政策。據悉,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上限調為10萬元後,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優惠政策面將由原來的26%提高到85%以上。目前已有近1000萬戶次小微企業直接享受到稅收優惠。

  除企業得實惠外,結構性減稅還能起到穩定物價,降低老百姓消費成本,促進消費的積極作用。

  【多個稅種可以再降】

  如今,我國結構性減稅可操作的空間仍然很大。國稅總局決定自6月1日起開展針對去年的減免稅情況統計調查,在掌握稅收政策落實情況的同時,為未來政策調整提出意見建議。

  對於進一步推進減稅政策,專家指出,首先,“營改增”試點範圍需進一步擴大。其次,小微企業減負還有大空間,有調查顯示,減少稅費依然是小微企業最迫切的政策需求。

  隨著物價上漲和生活水準的提高,調整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建立更為科學合理的個人所得稅製成為眾望所歸。目前,我國是世界為數不多的採用分類制模式的國家,這種模式存在高收入者稅負輕、低收入者稅負重的弊端。專家認為,當前,急需建立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即把工薪、股息財産所得和其他收入綜合在一塊徵稅,同時,逐步實現以家庭為單位徵收和差別化扣除稅收的個稅徵收模式。

  還有專家建議,近年來股市持續低迷,降低股息紅利稅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投資者的入市信心。此外,消減部分“奢侈品”的進口關稅和消費稅,也可增進居民福利。

[責任編輯: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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