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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資金確實不該“可自由支取”

2014-03-14 10:12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 一家之言

  據報道,以往北京市醫保個人賬戶可自由支取,但今後不行了。有關方面表示,計劃今年年底將其封閉管理,今後只能“專款專用”,用於看病。這引起部分人反彈:“都是自己的錢,為什麼不能隨意支取”。

  北京醫保新政其實不無道理。即使是按現行政策,醫保個人賬戶本息都歸個人所有,也只能專款專用(可以結轉使用並可繼承)。在全國絕大多數地方,也都是這樣,而北京卻一直是個例外。

  現實中,許多人都不理解社保究竟是什麼。理論上説,社保是種社會再分配,與保險有本質差別。鋻於疾病和醫療問題的特殊性,醫保也是最早建立的社保項目。

  在現代社會,以“累進”為特點的所得稅制取代了人頭稅。新稅制的基礎就是誰掙得多,交更多稅。在考慮建立新的抵禦疾病風險的制度時,基於人人都會生病,所以就要求人人都出錢;但若人人都出錢,豈不又成了人頭稅?故最後就借用保險形式,以交費為名解決該難題。但就本質而言,醫保的“保險”只是個形式,其實質是社會再分配。

  微觀上看,絕大部分人靠一己之力都難抵禦疾病風險。但宏觀地看,在一個時點上,生病的人畢竟是少數,所以可運用一種打“時間差”的辦法——如果沒生病的都拿出一點錢,用來幫助少數生病的,就可助其渡難關。

  但是,在90年代討論建新的醫保制度時,部分專家過於熱衷“個人賬戶”,理由是防止醫療經費濫用。個人賬戶的辦法實際上就是強制性地自己存錢自己花,沒有“共濟”成分。這顯然與上述醫保理論相左。實質上,醫療經費濫用,主要是因沒醫保的想法子通過有醫保者報銷醫療費用。

  説到底,現在矛盾是醫保制度設計不合理造成的。最徹底的辦法應是取消個人賬戶,讓醫保直接對所有城鄉居民起到“再分配”作用。因為現在已“全覆蓋”,個人濫用醫療費用的根已被拔除。而北京現行辦法也確應改變:人總會生病,且有研究表明,70%的人一生看病所花的錢,70%都用在去世前最後一個月。如果平時不生病就可挪用個人賬戶中的錢,到要花錢時,難免陷入窘境。明白了這些,也就能理解,為什麼醫保資金該專款專用了。

  □唐鈞(學者)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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