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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公路收費期,想延長就延長?

2014-01-09 09:13 來源:工人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原標題:公路收費期:想延長就延長?

  高速公路收費期限到期怎麼辦?山東給出的做法是:延長收費期,不單是已經到期的15條政府還貸性質的高速公路,該省其他高速公路管理經營方也均收到了規定收費時限內延長收費的公函。政府文件一齣,讓希望能夠享受到高速公路免費通行的人們近乎絕望。(見1月6日《第一財經日報》)

  山東省交通廳對延期收費的解釋大致有四層意思:一是錢沒還完,下面還有鉅額養護費;二是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長期收費政策出臺;三是個別路段免費,影響高速公路整體性和完整性;四是免費了,不好管理。

  對於這四條理由,公眾並不買賬。質疑的焦點是,收費公路的收費期是否可以延長,不應僅憑官方自説自話,需要有一個法定程式。

  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規定,目前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既然有了規定,怎麼還等新政策出臺?個別路段免費,影響高速公路的整體性和完整性,是以收費為標準還是以公益為標準?“免費了,不好管理”,目前國內已有滬嘉高速免費了,在管理上並沒有出什麼亂子。

  至於錢沒還完,下面還有鉅額養護費這個理由,也需要辯證地看待。第一,錢究竟還沒還完,得由第三方機構獨立審計,鉅額養護費也需要科學測算;第二,剩下的貸款和養護費,公共財政究竟有沒有能力負擔,如果有能力負擔,就應提前讓群眾分享發展成果,如果確實無能力負擔,也需要討論具體負擔的辦法,不能簡單沿用老標準;第三,政府貸款公路用的都是納稅人的錢,理應公開財務的收入和支出狀況,接受監督。

  即使拋開公路姓“公”這一本質不論,羊毛出在羊身上,收費公路最終的埋單者還是行車人。“錢沒還完,下面還有鉅額養護費”,非得要延長收費期,辦法也絕不僅僅只有現在的簡單延長,至少還可以採取延長收費期限但降低收費標準的辦法。現在的問題,恰恰是作為最終埋單者的行車人沒有發言權,更沒有選擇權。

  其實,公路收費與收費期限,不是一個簡單的收費還貸問題,背後還有複雜的利益博弈。其一,有的地方政府可能存在逐利的衝動;其二,參與修建公路的各融資方絕不會滿足“微利”,他們對利潤的追求沒有止境;其三,龐大的高速公路收費人員的安置令政府頭疼。

  利益博弈並不可怕,公共政策本就是在不同利益集團的博弈和競爭中形成的。但問題是,如果博弈不公開透明、不在均衡的情況下進行,不僅會讓利益受損一方怨氣滿腹,也會嚴重損害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對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牢守政策“紅線”,不輕易開延長的“口子”。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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