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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全市行政事業收費單位都實行“陽光價費”

2014-03-21 09:46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東南網3月21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陳思親)今後,在醫院、學校、各個景區、銀行等地方,會出現更多明碼標價的收費牌,供市民現場查看並監督。昨日,市物價局羅咚玲副局長接聽市長專線時介紹,“陽光收費”政策自今年實施以來,目前已覆蓋全市行政事業收費項目。

  行政收費單位全實行“陽光價費”

  據羅咚玲介紹,“陽光價費”於今年正式啟動,要求全市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行業,必須進行收費公示和明碼標價。

  羅咚玲説,公示牌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標準、政策依據、執收對象、執行期限、計量單位、執收單位監督電話、價格部門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目前全市範圍內的行政收費單位已經全部實行收費公示。”羅咚玲説,全市行政事業收費共涉及46個行政部門,95個行政收費單位,收費項目達127個,每年的收費額近46億,目前都已納入陽光價費。

  羅咚玲介紹,除了剛剛實施陽光價費的教育、醫院、質檢等領域,接下來,包括停車場、仲介服務、房地産和銀行等在內,實行政府定價和指導價的經營性收費的各個項目和領域都將公開“曬”費。

  廈已建立全國收費動態監管系統

  為保障陽光價費有效落實,目前廈門已建立全國收費動態監管系統、政務中心及其網上審批系統,今年還將在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審中啟用“全國收費動態監管系統”,讓地方收費情況接受國家和省的實時、動態監管。

  據了解,作為市民集中辦事的大窗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將對陽光價費實行動態管理,對變更的收費項目和標準,要求收費單位於7日內及時變更公示內容。

  需要提醒市民注意的是,若這些收費項目沒有進行現場公示,或公示的資訊不全、不夠公開、透明或暗箱操作的,可以拒絕交費,並撥打“12358”進行舉報,對於被多次舉報亂收費且屢禁不止的單位和個人,將從嚴查處。對玩忽職守、弄虛作假頂風高收費濫收費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厲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責任編輯: 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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