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9日電據香港大公報報道,觸發香港郵輪旅行團糾紛的越南下龍灣沉船事件,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日(8日)表示,已要求越南駐港總領事館核實當時是否真的有沉船事件,若發現涉及欺詐,會交由有關當局處理。對於美麗華旅遊與旅客前日談判和解後,旅行社是否以“利是”作補償,董耀中只稱新春派“利是”並非奇事。
董耀中昨日出席電臺節目後表示,對於涉及的歌詩達郵輪聲稱當日因為遇上沉船,未能在下龍灣泊岸,觸發後來旅客拒絕離船及要求補償的糾紛,旅議會認為事件有可疑,已去信越南駐港總領事館,要求協助核實是否確實有沉船事件,對方已經答應。他稱現時大家希望尋求真相,若發現事實與郵輪公司言論不符,則屬欺詐事件,會交由有關當局處理。
美麗華旅遊與郵輪旅客代表前日商談4小時後,就退款安排達成共識,但會後拒絕透露金額。對於有報道指經旅議會介入斡旋後,涉及的團友除可獲美麗華退回300多元(港幣,下同)團費,另加一封600元“利是”作補償,董耀中昨日並無正面回應,他稱旅行社只是向旅客作退款安排,與賠償無關,而新年有“利是”亦不出奇。
他強調,團友並非要求賠償,而是希望尋求事件真相,並還他們清白,澄清他們並非貪錢和“船霸”。有團友透露,已知受影響團友可于本月23日帶同身份證,于任何一間美麗華旅遊,以“利是”形式取回退款,不過安排只適用於本地團友。
董耀中説,消費者要對旅遊業議會有信心,他們若有不滿,議會將介入,公平公正處理,不會偏袒旅行社,日後會考慮加強培訓業內人士,包括如何處理船上的突發事件。但他希望市民明白,郵輪團主要是享用船上的服務和設施,其他景點只是附帶行程。
香港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形容今次是不幸事件,令香港的聲譽受損。他認為,美麗華旅遊可以處理得更好,當得知郵輪無法泊岸,引起旅客不滿時,領隊應該作為中間人,向船公司反映,而回港後有旅客拒絕下船,領隊亦應該協調。姚思榮又説,旅行社和船公司應檢討賠償機制,增加旅客的保障。
香港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出席一個電視節目時,表示消委會暫未收到相關投訴,認為今次是個別事件,指導遊應扮演更積極角色,例如疏導旅客情緒,或不會出現拒絕落船情況。他理解旅客的不滿及情緒波動,但就認為任何消費者的投訴方法,都應該合情合理。
[責任編輯: 楊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