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跑馬地成和道“義成”藥房,貨架上放滿了奶粉。本報記者 尹世昌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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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奶粉是普通食品,零售環節並無特殊管制,只要拿到商業登記證,即可銷售。目前,有六成左右的奶粉由藥店賣出。
為保證品質,香港食品安全中心通過“恒常檢查”,抽取樣本進行微生物及化學測試,抽檢樣品比例高,檢測參數多。
六成奶粉藥店售出
大門左邊,是奶粉廣告和一堆洗髮膏,大門右邊,是兩箱尿布——這是香港跑馬地成和道的“義成”藥房。
“義成”藥房老闆劉愛國,身兼港九藥房總商會理事長。“義成”藥房的奶粉銷售收入佔總銷售收入約一成。劉愛國説,香港約60%的奶粉,是通過藥房售出,其餘40%由超市銷售。
“義成”藥房其實是一幅香港藥房的“典型面孔”。香港街頭隨處可見賣奶粉的藥房,一般會在顯著位置擺著奶粉。端坐收銀臺的老闆,身後常常有一個專門存放奶粉的櫃檯。奶粉是藥房的“支柱商品”。
“我的6家藥房,平均兩成收入來自奶粉。”香港國城大藥房老闆林偉文説,其中位於上水的藥房,奶粉收入甚至佔總收入的一半還多。
“藥房奶粉銷量應該超過超市。”林偉文估計,因為藥房網點更多。香港有500多家藥房,包括400多家小型藥房,還有萬寧、屈臣氏兩家連鎖藥房。跑馬地成和道一帶,短短幾百米的一條街,就有萬寧、屈臣氏藥房各一家,還有數家獨立藥房。跑馬地並非商業區,在銅鑼灣等繁華地段,藥房更是密集到幾步一家。而且,藥房的奶粉價格,通常比超市優惠10%左右。
專門櫃檯存放奶粉,是不是政府為監管奶粉品質而提出的要求?林偉文解釋,這是商家的通行做法,並非政府要求,而是為了防盜,“偷奶粉的很多”。
政府對嬰幼兒奶粉在香港的銷售,並沒有特別的規管要求,只是作為普通食品看待。香港並不生産奶粉,所有供應都來自進口。
香港海關介紹,沒有任何針對奶粉進口的特別規管。政府食品與環境衛生署也向記者證實,奶粉進口香港無需向食物環境衛生署申領進口許可證或牌照。在香港出售的嬰幼兒配方奶的安全,與其他食品一樣,都受《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及其附例規管。該條例規定,“所有供出售的食物必須適宜供人食用。”
售賣須獲商業登記證
香港理工大學副教授梁嘉聲説,在香港,奶粉是普通食品,零售環節沒有什麼特殊管制,可以在藥房買,也可以在超市買。“奶粉是加工過的食品,是幹的,有包裝,安全性很高。牛奶反而會更嚴格一些,因為有冷藏等要求。”
其實,只要拿到商業登記證,誰都可以售賣奶粉。商業登記證很容易取得,香港法律規定,任何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均須在開業後1個月內申請商業登記,並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在營業地點展示。
既然政府未對銷售渠道有任何規定,為什麼奶粉集中在藥店和超市渠道銷售呢?“蔬菜攤也可以賣”,林偉文説,“但不會有人去買的,因為沒有人相信他們嘛。”
梁嘉聲認為,“藥店賣奶粉”這一現象的形成,一是因為消費者的習慣問題。“藥店給人衛生、潔凈、安全的感覺。去蔬菜攤買奶粉,總感覺怪怪的吧。”二是供應商的選擇。“供應商要考慮終端渠道的銷售能力,交給藥店銷售,也方便管理。”
“義成”藥房的一位資深店員介紹,前些年,並非每家藥房都賣奶粉。後來內地客人越來越多,藥房見有利可圖,就向供應商申請進貨,現在基本上所有藥房都賣奶粉了。“商會也幫助成員藥房與供應商洽談。”劉愛國説。
“義成”藥房的墻壁上,張貼了3張牌照。第一張是“商業登記證”,向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申請。劉愛國説,所有企業都要辦理這張證件,有了之後就可以銷售普通商品。第二張是“藥房註冊證明書”,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發出,有了這張證書就可以賣藥。第三張是藥劑師證書。
劉愛國介紹,藥房也可以經營藥品外的其他商品,比如洗髮膏等日用品,尿布等嬰兒用品,還有巧克力、口香糖等。
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中小企業支援與諮詢中心網站,提供一種“商業牌照資訊服務”,可以在這裡查詢到在香港營商所需的所有政府牌照、許可證、證書及批准書的詳盡資料。先按行業類別選擇“食品”,再選擇“乳類”,然後選“配方粉零售”,查詢結果顯示,必需的牌照只有一個——商業登記證。
恒常檢查保障品質
“想賣就賣”,香港的嬰幼兒配方奶粉安全嗎?除了商家的商業道德,還有一個保障奶粉品質的制度——食品安全中心的“恒常檢查”。
食環署介紹,為確保食物符合法例規定和安全標準,食物安全中心會執行恒常食物監測計劃。計劃“以風險為本”,從進口、批發及零售三個層面抽取食物樣本(包括嬰幼兒奶粉),進行微生物及化學測試。
2012年,食安中心共抽取380多個奶粉樣本測試,以確保食物符合香港法例規定和適宜供人食用。結果發現,7款嬰幼兒奶粉樣本的碘含量偏低,有可能影響嬰兒甲狀腺功能;另有3款嬰幼兒奶粉的生物素含量不足,1款嬰幼兒奶粉的蛋白質及鉀含量超標,有可能對健康造成風險;其餘測試結果都滿意。食安中心已作出公佈並跟進這些不合格結果。
記者查詢發現,今年4月食安中心公佈的食物安全報告顯示,食安中心共化驗了約600個樣本,包括雪糕、芝士、奶類及奶類製品等,全部結果合格。測試的項目包括:微生物測試(總含菌量、致病原,例如沙門氏菌及金黃葡萄球菌)、化學測試(例如三聚氰胺、防腐劑、獸藥殘余及染色料)和輻射水準測試。
梁嘉聲介紹,目前香港的食品安全問題由食物環境衛生署統轄。食環署分為兩部分,一是有關食物安全,另一個是環境衛生。環境衛生部分的工作包括給食品廠、餐館等發經營牌照,還負責巡查衛生標準。
梁嘉聲説,絕大部分國家和地區的食品安全都是在農場、工廠的源頭監控,而香港的食物,超過九成都是進口的,無法監控源頭,必須靠市場抽查。每年香港要抽檢6萬多個樣品,比例極高,檢測的參數也非常多。
食安中心的人會去市場上買食品回來檢驗,只要有食品售賣的地方,他們都可能去。化學部分由政府化驗所負責、微生物部分則由衛生署公共衛生化驗服務處檢驗,有檢驗結果後就交給食安中心判斷、執法。
營養成分尚無標準
市場開放,進入自由,監管嚴格,違法必究,是香港嬰幼兒奶粉零售市場的特點。不過,香港奶粉市場監管也有需要改進之處。
比如,香港《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沒有特定的法律條文對嬰幼兒配方奶粉的營養成分組合做出規定和標準。食物安全中心此前調查發現個別嬰兒配方奶粉碘含量不足,正是突顯了有必要儘快規管相關産品。
針對這一漏洞,特區政府已經參考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標準,並考慮國際做法,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奶粉産品和食品制訂立法建議,規管範圍包括嬰兒配方奶粉的營養成分組合和營養標簽。
為收集公眾意見,政府已經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回應者對立法建議大多表示支援,部分回應者還促請政府儘快把建議通過成為法律,保障嬰幼兒的健康。目前,政府正著手草擬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食品與環境衛生署發言人説,嬰兒配方奶粉是嬰兒出生後前幾個月,除母乳外惟一賴以全面滿足營養需求的食品。因此,政府必須確保嬰兒配方奶粉有恰當的成分組合和充足的營養。另一方面,嬰幼兒食品所附標簽上提供的營養資料,也有助家長為子女選擇食物時有所依據。
政府諮詢文件列出的建議規管方案包括,為嬰幼兒配方奶粉引入食品法典委員會訂明的營養成分組合規定,特別是其能量值及各有關營養素含量,必須符合食品法典委員會指定的水準範圍,併為嬰兒配方奶粉引入營養標簽規定,要求這些産品列出食品法典委員會訂明這類産品須包含的能量值和營養素含量等。
[責任編輯: 王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