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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降負助力小微企業加速跑

2019-01-30 09:15:00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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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減稅降費成為人們熱議的話題。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發展好小型微利企業(以下簡稱小微企業)關係經濟平穩運作和就業穩定。會議決定,對小微企業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小微企業再次收到減稅“紅包”,其中科技型初創企業受到重點“關照”。

  加大對小微企業支援力度 

  “今年在2018年減稅降費的基礎上還要有更大規模的減稅和更加明顯的降費。”在國新辦近日舉行的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部長助理許宏才表示。

  新一輪減稅降費的重要舉措是對小微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減免。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起徵點,月銷售額3萬元調整到10萬元,即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的,不用再交納增值稅。放寬小微企業標準並加大優惠力度,放寬後的條件為:企業資産總額5000萬元以下、從業人數300人以下、應納稅所得額300萬元以下,即被認定為小微企業。

  “這比原來認定的標準有大幅度的提升,也就是説有更多的企業會被認定為小微企業。我們根據有關的數據進行了測算,認定為小微企業戶數1798萬戶,佔全部納稅企業的比重超過95%。”許宏才説,在稅率優惠方面,按應納稅所得額不同,分別採用所得稅優惠稅率。其中,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以下,稅負是5%,低於標準稅率20個百分點。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300萬元的,稅負是10%,低於標準稅率15個百分點。

  “國家現在不斷提高企業所得稅的起徵點和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現在的小微企業標準能夠涵蓋很大一部分市場主體,財稅優惠政策的普惠性大大加強。”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説,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進行“逆週期調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時候,政府要多予少取。此次提出了針對小微企業的多項減稅舉措,政策力度大,涉及範圍廣,將進一步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能夠助力小微企業更好地成長為大中型企業,甚至龍頭企業。

  蔣震表示,新的減稅降費舉措出臺,意味著小微企業的稅費優惠政策從單一走向立體。從原來的所得稅到現在的企業所得稅優惠、增值稅優惠。

  重點“關照”科技型初創企業 

  在新一輪減稅降費舉措中,有些舉措專門“關照”科技型企業。比如,擴展了初創科技型企業優惠政策適用範圍,對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投向初創科技型企業可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説如果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向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投資額的70%可以拿來抵免應納稅所得額。

  在蔣震看來,針對科技型企業減稅降費措施的出臺,是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表現。“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我覺得創新驅動的主體是市場,而科技型企業又是創新驅動的市場主體,特別是科研團隊通過成果轉化形成智慧財産權,最終創立一家企業。這種科技型企業的沉沒成本很高,一次性投入很大,研發成本也很高,相應的風險也比較大,要平滑使用財稅政策,在企業只投入沒産出時,國家要多予少取,多給企業一些幫扶措施;在企業有産出時,它就可以報償社會、報償國家。新一輪減稅能夠更好地推動科技型企業的成長。”蔣震説。

  事實上,為鼓勵企業科技研發,2018年國家就出臺了相應舉措,支援科技研發創新。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到所有企業,將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試點範圍推廣至全國,將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等。

  商業航太公司九天微星創始人兼CEO謝濤在談到減稅降費政策對企業減負的影響時表示,隨著三檔增值稅稅率從17%、11%、6%調整為16%、10%、6%,公司整體稅收負擔減輕很多,對盤活現金流有很大幫助。九天微星作為一家初創企業,處於成長期,人力成本在企業運營成本中佔比最大,社保降費舉措有效支撐了企業持續穩定發展。

  據了解,2018年,我國就實施了較大規模的減稅降費,全年減稅降費規模約達1.3萬億元。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對激發市場活力、降低企業負擔發揮了重要作用。比如,深化增值稅改革,降低部分行業增值稅稅率、統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對部分行業實行期末留抵退稅。

  同時,去年也出臺了一系列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優惠政策。比如,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50萬元提高到100萬元,將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單戶授信額度上限提高至1000萬元。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趙錫軍曾表示,2018年的減稅降費主要來自於增值稅和個人所得稅等改革,政策更體現出結構性的特徵,通過積極的財政政策,依靠減稅降費來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和居民消費成本,從長遠上看有利於財政收入穩步增長和經濟效益的提高。

  在蔣震看來,針對小微企業的減稅降費能給小微企業帶來很大的支援,能夠激發企業活力,穩定企業預期,同時,在解決就業上,小微企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我通過調研發現,小微企業的負擔不僅是稅費負擔,事實上,小微企業在獲得市場準入待遇、制度性交易成本、應對監管等方面都要比大型企業付出更多成本。”蔣震説,市場機會是決定企業發展潛力的重要前提,減稅降費只能發揮保障作用。只有市場機制不斷完善、市場分工不斷細化,企業活力才能得到釋放。(實習記者 陸成寬)

[責任編輯:李奕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