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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來了 我們可以期待什麼?

2019-01-03 10:03: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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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這是中國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針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作了規定。從法律文本走向法治實踐的過程中,人們對電商法充滿期待。

  退押金不再難了 

  □徐建輝

  近年來電商行業在迎來大發展、大繁榮的同時,也出現了泥沙俱下的混亂狀況。欺詐、虛假宣傳、以次充好、刷單殺熟等問題層出不窮,這讓廣大消費者深感困擾、深受其害,往往輕者破財、重者還會造成人身安全和健康損害。不僅如此,電商亂象的肆虐和蔓延,也嚴重擾亂了電商業良性發展秩序,破壞了電商業誠信交易環境。

  由此可見,網上少數唯利是圖的無良商家就是害群之馬,各種電商亂象更是有百害而無一利,它們不僅是消費者之敵,也是電商業之害,必須除之而後快。應當説正是在這個大背景下,電商法應運而生。

  對於這段時間引發熱議的ofo小黃車押金難退問題,剛剛生效的電商法就給出了解決辦法。該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而對於出現難退、不退以及限退等種種問題的,電商法也有規定:“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除此之外,電商法對人們關心的刷單殺熟、捆綁搭售、微商代購等問題均作出規範,對違法違規行為設定了處罰措施,尤其是對於消費者權益的保護更是不遺餘力,不但嚴格要求平臺及商家履行主體責任,還規定了最高達200萬元的處罰標準,堪稱力度空前。

  法立於上則俗成于下。電商法的出臺與實施,開啟了電商法治元年,相信隨著這部法規的全面落地,會使很多過去困擾人們的電商頑疾迎刃而解,也一定能為人們打造出一個全新的法治電商新天地。

  電商人先學電商法 

  □ 舒心萍

  對於電商法的實施,相信眾多從事電商經營的電商人未必都知曉電商法的內容和具體要求,這就需要從事電商經營的個人、企業,坐下來好好研讀一下電商法的內容和具體規定,先給自己普普法,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才能不碰觸法律紅線。

  電商法既然已經實施,一切有關電商經營的活動就都將納入到電商法的規範之內,依法操作,才能確保經營安全以及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比如,那些長期通過微信、網路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也都涵蓋在電商法之內,都需要依法進行登記,而不是繼續游離于電商法之外。

  電商法對於一些特殊的情況也作了明確的規定。比如,個人銷售自産的農副産品、家庭手工業産品,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或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則無須登記。這就體現出了電商法的“寬嚴相濟”和對“小零散”電商經營者的人文照顧。

  希望廣大電商人,以電商法實施為契機,自覺規範經營行為,不搞頂風違規的事,不做打擦邊球的事,從而以自身的守法實踐,推動我國電商市場更加有序競爭、規範發展。

  非法代購風光不再 

  □ 朱 丹

  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跨境電子商務,應當遵守進出口監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定。也就是説,以代購為業者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也需要進行登記和納稅,這無疑給代購行業造成了影響,因此,一些代購者選擇暫停業務,保持觀望,而另一些代購者則投機取巧,用英文在朋友圈發佈資訊,繼續開展代購業務。

  這種行為無異於掩耳盜鈴,違反電商法相關規定。因此,應該積極採取具體措施,打擊和治理非法代購等違法行為,一方面加強普法宣傳,提升電商法的知曉度,引導代購商家進行登記和納稅,守法經營。另一方面,加強執法,對於一些投機取巧的代購者,應該依法嚴懲,不能讓非法代購者心存僥倖。同時,要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鼓勵消費者積極監督舉報,共同重建電商秩序,維護法治尊嚴和消費者權益。(朱丹)

[責任編輯: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