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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調查報告顯示:超四成網購人群不知道電商法

2018-12-27 10:30: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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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子商務法》即將正式實施,但僅有57.8%的受訪者表示“知道”,42.2%的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普法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在微商和直播平臺等新興網路交易平臺遇到“劣質産品”問題的受訪者比例最高,佔比47.5%;其次是冒牌貨和售後服務差等問題,佔比分別為39.2%和36.2%。

  還有不到一週時間,《電子商務法》將正式實施,將對規範當前網路消費中大量存在的品質安全、虛假宣傳、網路售假、刷單炒信、物流滯緩以及隱私洩露等問題起到關鍵作用。但是,中消協12月26日公佈的調查報告卻顯示,還有高達42.2%的受訪者不知道這部保護網購愛好者的法律。

  據中消協商品服務監督部主任皮小林介紹,本次調查有效樣本為12196個,其中七成受訪者每月網購消費額在300元至2000元之間。同時,有28.9%的受訪者今年“雙11”遭遇了商家“砍單”,52.4%的受訪者在通過跨境電商購買商品時遇到假貨較多或真假混賣問題,70.6%的受訪者在電商平臺上購買過假貨。但是,在購買到假貨後,僅有12.1%消費者成功獲賠。

  皮小林表示,為保護消費者權益,《電子商務法》針對虛假宣傳、網路售假等問題作出了詳細規定。“按理説,這些消費者應該非常關心《電子商務法》。但是,僅有57.8%的受訪者知道《電子商務法》,42.2%的受訪者表示‘不知道’;在知道的人群裏,也僅有52.8%的受訪者表示‘非常了解’,這説明普法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

  “《電子商務法》是擁抱網際網路、適應新時代的一部重要法律,需要參與網路消費的每一位消費者、經營者及執法者了解和熟悉其立法理念、立法原則和內容要求。”皮小林建議,“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應抓緊組織開展《電子商務法》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機關活動,利用傳統媒體以及新媒體等開展普法宣傳,提高全社會對《電子商務法》的認識和了解,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維權責任,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更好地享受網際網路消費新時代”。

  作為我國第一部專門規範電商服務的法律,《電子商務法》雖然還有待加強普法宣傳,但在知道它的人眼裏,這將是一部威力十足的法律。調查顯示,81.9%的受訪者認為《電子商務法》對規範電子商務領域與凈化消費環境將起到積極作用,進一步改善我國電商消費環境。

  具體而言,近半數受訪者認為最需要加強監管的是網購平臺。同時,認為微商和外賣訂餐亟待提升監管水準的分別佔比33.9%和31.7%。

  “售賣劣質産品是微商和直播平臺等最突出的違法行為。”皮小林介紹説,調查結果顯示,在微商和直播平臺等新興網路交易平臺遇到“劣質産品”問題的受訪者比例最高,佔比47.5%;其次是冒牌貨和售後服務差等問題,佔比分別為39.2%和36.2%。

  消費者比較反感的還有好評返現。“親,給個五星好評吧,返2元紅包!”在網路消費中,部分賣家在評論上作起了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誘導消費者給好評,一方面購買“水軍”刷好評,這類行為在今後將被禁止。《電子商務法》明確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資訊,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電子商務法》實施在即,中消協希望廣大電商經營者,作為網路消費維權的第一責任人,認真貫徹落實《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按照相關要求抓緊調整相關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加快提升服務消費者的綜合能力,用優質服務體驗贏得消費者的信任與肯定。”皮小林認為,電商平臺仍需要大力依法開展平臺治理、凈化平臺環境。

  “《電子商務法》強化了電商平臺義務,包括核驗、登記並報告平臺內經營者資訊等。但是,在本次調查中,消費者反映了虛假折扣、刷單炒信、砍單殺熟、推諉扯皮等很多屬於平臺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影響到消費者的良好網路消費體驗。”皮小林説,中消協敦促廣大電商平臺認真落實平臺責任,抓緊建立健全信用評價制度和爭議線上解決機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經營行為嚴格管理,提升消費者的平臺消費體驗和滿意度。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