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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號文件或本週發佈 農村集體産權改革是重點

2015-01-15 09:37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字號:       轉發 列印

  每經記者 張雯 發自北京

  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有望在本週發佈。

  1月14日,有權威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一號文件最早將在1月15日公開,此前已在部委層面內部下發,相關工作安排業已展開。其中,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成為2015年農村改革重點內容。

  記者了解到,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將秉承根據對象不同分類操作的思路。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改革思路,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將分類試點。

  農村集體産權改革是重點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權威人士處獨家了解到,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將根據對象不同分類操作。

  針對土地等資源性資産,重點是抓緊抓實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擴大整省份推進試點範圍;對非經營性資産,將重點探索有利於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的集體統一運營管理有效機制;對經營性資産,改革重點是明晰産權歸屬,將資産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股份合作。2015年,將開展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權能的改革試點,各項工作限制于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

  此外,農村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將分類實施改革試點。上述權威人士告訴記者,2015年將制定縮小徵地範圍的辦法並有望出臺;對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而言,將賦予其出讓、租賃、入股權能;還將改革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新機制。整個改革試點工作封閉運作。

  農業部經管司司長張紅宇此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範圍應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全部資産,包括各類流動資産、農業資産、長期資産、固定資産,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最主要的資産,應當納入改革的範圍,惟其如此,才是完整意義上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

  資料顯示,農村集體資産不僅包含2.4萬億元賬面資産,還包括了55.3億畝農用地、3.1億畝集體建設用地,張紅宇對記者表示,這將是一場縱橫都既無前例、也無經驗的宏大改革。

  改革設定更清晰

  “一號文件對今年改革的定位更加清晰、細緻,對若干項改革工作的方向和步驟都做出了明確的佈置。”一位農業部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完善頂層設計、抓好試點經驗,是一號文件對農村改革方案的總體把握。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深化水利和林業改革等各改革領域的方向、目標,甚至試點步驟等均各成一段文字敘述。”

  事實上,愈加微觀的改革設定取代宏觀敘事,正成為農村改革中的“新浪潮”。這亦與2014年11月再度擴容的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區的改革思路相互應和。2012年初,國家級農村改革試驗區在全國推開24個試點。2014年末,又再度擴容形成了58個試點。

  農業部法規司副司長趙長保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擴容原因是因為當前的農村改革形勢發生了變化,與此前24個試點內容相比,第二輪的農村改革試驗區試點內容更加注重頂層設計,即 “試點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方案進行,而非試點自己提出已經成型的地方經驗和改革方向”。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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