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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經濟催熱代辦生意 “跑腿公司”遍地開花

2015-01-12 16:41 來源:台灣網綜合 字號:       轉發 列印

  “代送服務,代購食品蔬菜、車票機票,代挂專家號、買房排隊、報名排隊,代繳煤水電氣費,代發喜帖、廣告單、快遞鮮花禮品……1到4小時,幫百忙中的您辦妥各種雜事……”最近,在梅江各個小區的廣告宣傳欄裏,都出現了一份這樣的廣告宣傳單。

  “從買一份快餐到幫單位送幾千元的支票,從幫你排隊辦業務到代兌換零錢,甚至是給女朋友送花,只要你想辦又不願出門的事,我們都樂意幫辦。”雖然天氣越變越冷,但河西區新開張的這家“跑腿公司”的生意卻悄然“跑熱”。記者嘗試撥通廣告上的電話,要求幫忙從體育用品商店購買一對重10公斤、價值100元的啞鈴,一個小時後,業務員就把啞鈴及購物小票一同送到家,記者支付了包含20元“跑腿費”在內的120元費用。

  “一般購物距離不超過5公里,跑腿費是20元。如果距離超過5公里,按路程實際費用協商支付路費。500元以內的東西,我們一般是和顧客溝通好,之後墊付,貨送到再付款,價格過高的産品我們就需要事先到府收取一定的預付費用,還是以大家互相信任為基礎的。”這家“跑腿公司”負責人小李説,“公司開張到現在兩三個月,給社區送外賣、替上班族買菜、晚上給KTV的年輕人送貨的單子比較多,每天能接個十幾單,最近可能天氣冷,大家都不太願意出門,跑腿的生意就多了。這也許能成為我們幾個年輕人事業的起步點吧。”

  國浩律師事務所律師趙立新認為,目前我國對“跑腿公司”這一服務業態,還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沒有完善的行業規範和法律條文來約束,收費標準也沒有經過價格主管部門審批,且不允許以“跑腿”相關字眼命名註冊公司。但“跑腿公司”既然有經營行為,那麼這些跑腿機構就要取得相關的證照,否則,“跑腿公司”在開展業務時將涉嫌違法經營和逃避監管。從“跑腿公司”的業務內容看,應該歸靠于服務業,可以註冊為“家政公司”或“居民家庭提供有償服務”等類別,也有利於“跑腿公司”開設業務,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

  業內人士認為,“跑腿公司”的門檻比較低,比較適合小本創業,有自己的發展前景。但從業者要想生存、發展乃至壯大,需要的不僅僅是熱情,還需要一定的資金支撐和持之以恒的耐心。

[責任編輯: 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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