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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眾銀行能走多遠?專家建議監管一視同仁

2015-01-06 10:11 來源:人民網-銀行頻道 字號:       轉發 列印

  人民網北京1月5日電 (章斐然)4日下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率多個部委一把手考察了深圳前海微眾銀行(下稱微眾銀行),並稱希望網際網路金融銀行用自己的方式來倒逼傳統金融機構的改革,同時與傳統金融機構一起融為一體,互相合作。

  對此,業內專家解讀表示,諸如微眾銀行這樣的新型銀行的誕生,對現行銀行體系的金融服務是補充的作用,對傳統金融機構業務創新有一定引領作用,但就其目前規模而言對全行業影響有限。

  業務填補空缺 創新攪動市場

  中國建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黃志淩認為,微眾銀行作為首批民營銀行之一,其出現不僅意味著現有銀行體系被倒逼改革轉型,還有更深遠的意義。

  黃志淩向人民金融指出,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已有的銀行服務供給與現實金融需求既存在著服務過剩,又存在大量服務短缺;既存在中小企業融資難,又存在信貸資源虛耗並存;既存在業務産品同質化競爭,又存在客戶個性化需求未被滿足等現象。

  因此,類似微眾銀行這樣的民營銀行是為了彌補金融結構性缺失應運而生的,其意義在於填補現行銀行體系的金融服務空缺,而不是替代現行銀行體系的服務功能或者簡單擠佔現行銀行體系的市場份額。

  社科院金融所銀行室主任曾剛在接受人民金融專訪時説,“微眾銀行不僅僅是民營銀行,還具有網際網路企業的背景,其優勢是具有龐大的客戶群體、同時擁有海量的網路資訊。這樣一家新銀行,預計會在消費金融領域、小微企業貸款領域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其在産品、業務模式方面的創新會對傳統金融機構帶來一些積極的影響。

  “網際網路金融在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客戶體驗以及擴大金融業覆蓋面上有獨特優勢。” 中央財經大學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解釋説。“當然,網際網路銀行要在形成規模之後,確確實實地推出來金融産品和工具,才能真正起到‘倒逼’作用。”

  當前影響有限 倒逼作用可期

  專家指出,當前尚不能過分估計微眾這類新型銀行對整個行業的影響。

  曾剛向人民金融表示,微眾銀行的註冊資本僅為30億元,按照現有資本充足率監管要求,其所能達到的資産規模約在3、5百億元之間,仍屬小銀行的範疇。相較整個銀行業超過160萬億的資産規模,其所佔的市場份額仍相當有限。

  他建議,如要充分發揮微眾這類新型銀行對銀行業改革的促進作用,仍需加強與傳統銀行合作。例如暫時沒有線下網點的微眾銀行可可與傳統銀行展開線下網點合作;再如微眾銀行可通過與傳統銀行共用客戶、資金等發揮其海量客戶資源的優勢,突破其有限資金規模的劣勢,從而加強對小微、個人客戶的金融服務。

  黃志淩認為,民營銀行剛剛誕生,目前還無法在市場上對現行銀行體系形成太大的壓力,但隨著其發展成熟,倒逼現有銀行體系經營轉型的前景可期。

  “在這個過程中,現行銀行體系也會在不斷轉型中出現分化,一些區域性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小型存款性金融機構或將在有關部門的推動下轉型成為民營銀行;大中型商業銀行向特色的專業化商業銀行發展;大型商業銀行則將繼續作為金融穩定的壓倉石發揮基礎支撐作用。”黃志淩説。

  監管應一視同仁 不排除適度差異

  未來,監管政策會否向民營銀行傾斜,李克強總理關於“溫暖的春天”的表述引發市場猜想。對此,專家認為,監管標準應一視同仁,同時積極應對業務創新對監管創新的挑戰。

  郭田勇強調,無論是國有控股銀行、外資銀行還是民營銀行,未來應首先在整體的管理政策上“一碗水端平”,不能對任何資本抱有歧視。

  曾剛認為,微眾作為民營銀行,具有與其他銀行相似的風險特徵,因此也必須要接受與傳統銀行相同的監管要求,這包括資本充足率要求、流動性監管要求等等。但由於其業務模式不完全等同於傳統銀行,監管當局也應該根據其業務特徵,來差異化設定相關的監管標準和要求。

  他還建議,在保持監管一致性,維護銀行業公平競爭環境的同時,也應加大監管創新力度,探索差異化監管的路徑。

  黃志淩表示,在健全存款保險制度的基礎上,民營銀行規模有限的局部風險不僅不會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還可以為監管部門探索監管模式與監管方式改革提供鮮活樣本。

  在不斷完善的金融基礎設施環境中,“不僅民營銀行自身要構建不同於現行銀行體系的特殊經營模式,監管部門也不能用現有監管模式與監管方式來監管民營銀行。”黃志淩説,“在某種意義上,全新的民營銀行能否達到頂層設計預期目標,真正考驗的是銀行監管能力和監管方法。”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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