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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臺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 公佈清欠辦電話

2014-12-25 10:59 來源:現代快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快報訊(見習記者 張希為 記者 馬樂樂)年關將至,昨天,南京召開“建設領域清欠工作動員大會”,把幫民工追討工資提上日程。現代快報記者從會上得知,從春節至今,市區清欠辦共受理投訴1400多起,為企業、民工追回工資及工程款9億多元,惠及3萬民工。今後,企業一旦發生討薪行為,將暫停責任單位在南京的招投標。

  2006年,南京出臺《施工企業民工工資保障金管理辦法》,規定為防範發生“欠薪”行為,凡在寧的施工企業將按企業資質級別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如,總承包的特級企業需繳100萬元,一級企業為70萬元,二級企業為50萬元,三級企業為20萬元。“誰拖欠民工工資,政府就替他們發。”南京清欠辦負責人戈峻嶺表示。

  而今年,民工工資保障金數額標准將有所提升。除了特級企業繳款金額不變外,其他一級、二級、三級企業和專業承包企業的繳款金額分別提高了10萬元。

  除了提高“門檻”,清欠辦還將針對企業的“表現”,對保障金進行差別化管理。“如果施工企業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達到規定額度,並且當年沒有發生拖欠民工工資行為,保障金的退還比例將由20%增加到30%,政府部門留存比例則由30%下降到20%。”戈峻嶺説。

  不僅如此,今年10月正式實施的新版《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也明確對拖欠民工工資的企業“説不”。《辦法》規定,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出示“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

  市住建委副主任吳春華在會上表態:“今後,一旦發生討薪行為,將暫停責任單位在南京的招投標。”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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