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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改革助樓市既“抗旱”又“抗澇”

2014-10-17 08:40 來源:證券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本報記者 徐 科

  近期,央行、財政部、住建部三部門要求實現公積金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可申請房貸以及取消公積金貸款多項收費。上述政策被認為是公積金改革的很大突破,備受公眾詬病的“公積金使用效率低”的問題也有望逐步解決。

  “一直以來,各地住房公積金相對封閉運作,不支援異地互貸、異地提取,導致異地工作的購房群體即使購房(在非工作地方)也很難用得上住房公積金。”業內專家表示,公積金使用效率低的問題,與公積金分散在606個中心及分中心、各中心及分中心獨立運作、不能互通有無的管理體制密切相關。

  上海財經大學房地産研究所副所長陳傑表示,在各城市之間的公積金中心互相沒有聯繫的體制下,房地産市場較好時公積金流動性不夠,市場差時流動性過剩,但各地的公積金是“旱澇不均”,且無法調劑使用,難以形成“抗旱”、“抗澇”所需的合力。

  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國342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發放率高於85%的只有49個。大部分管理中心的貸款發放率集中在50%到75%之間,有的更是低至百分之三四十。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為購房人省下了看得見的真金白銀。

  對此,專家表示,要喚醒“沉睡的公積金”,使廣大職工享受到公積金的利好,不僅需要在貸款收費上“減負”,更要對貸款門檻、貸款手續、貸款額度、異地支取等方面的限制性條件“減負”。

  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建議,各個地方可適度放開省內異地互貸業務、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降低公積金購置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支援住房公積金合理用途的提取,甚至逐步放寬住房公積金使用範圍,比如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管理費、裝修費用等方面的用途,這樣不僅僅可以盤活目前住房公積金存量的用途,還可以增強這種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援功效,起到對不同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的權利保護的作用。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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