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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減稅養老”帳單帶來的“連鎖反應”

2014-09-26 08:58 來源:新華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鄭鈞天、王淑娟)30歲的上海白領陳才安,今年7月份的稅前收入為6250元,扣除“四金”以及個稅起徵點3500元後,應納稅51元。

  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精算師給他算了一筆賬,如果可以稅前先列支600元作為保費購買養老保險,則應繳稅下降到29元。也就是説,如果購買了個稅遞延型養老産品,每月可以少納稅22元,一年就是264元。如按照投資30年計算,則30年間少繳納7920元個稅。

  如此推算,按照上海2000萬總人口計算,只要10%的人參與,每年對於上海個稅的影響將在5億元左右。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系主任王緒瑾表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對於個人而言,有“減負”效應;對政府而言,可以緩解養老財政壓力,彌補養老資金缺口;對保險行業來説,也可能是保險公司新一輪保費增長的刺激點。

  “從其他國家的情況看,稅收優惠對保費增長的影響是立竿見影的,並且可以使消費者對保險的態度由現在的被動購買變為主動購買。更重要的是,這部分增量保費是長期期繳保費,其內涵價值的貢獻不容小覷。”王緒瑾説。

  據國金證券測算,加入居民存款增量的10%用於個人商業養老保險,那數額將非常可觀。居民存款餘額高企的主要原因是對未來缺乏安全感,尤其是對養老、醫療等高額支出。如果個人合理補充養老險,保守估計,只要每年居民存款增量的10%用於購買個人商業養老險,即可帶來每年4000億元規模的保費。

  從各國經驗來看,公開數據顯示,韓國自從1994年6月針對養老金推出稅收優惠之後,壽險公司資産/GDP的比例從18%提高到接近35%的水準;美國在1974年推出養老金稅收優惠後,壽險公司資産/GDP的比例從20%的水準上升至目前的35%左右。

  “需要説明的是,這部分個稅並不是免繳,而是在領取養老保險金之後補繳,具體繳納方式還要等細則出臺。”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説,“優惠主要體現在資金的時間成本。”

  以陳才安為例,如按照中央政府設定的CPI同比上漲3.5%左右的目標來算,則他30年暫免納稅稅額可賺得約13.5萬元的“貼現紅利”。

[責任編輯: 宿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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