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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推升CPI

2014-06-21 08:55 來源:上海證券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合計影響價格總水準上升3.1個百分點,佔整個漲價因素的94%

   國家發改委昨日總結2010年價格運作情況時表示,2010年價格總水準基本穩定,全年CPI上升3.3%,基本實現了年初確定的預期調控目標。

   隨著我國經濟回升向好勢頭的進一步鞏固,受多方面因素影響,通脹預期壓力持續加大,價格總水準前穩後高,重要商品價格出現不同程度上漲。發改委表示,2010年,我國居民消費價格(CPI)上升3.3%,價格運作呈現明顯的前低後高走勢。上半年價格總水準保持溫和上升,CPI累計上升2.6%,各月同比漲幅在1.5%至3.1%之間,主要受翹尾因素影響;環比漲幅在-0.7%至1.2%之間,季節性特徵明顯。7月份以後價格總水準逐月攀升,10月、11月CPI同比漲幅先後突破4%和5%,隨著政府價格調控措施效果顯現和翹尾影響消失,12月份回落至4.6%。

   發改委稱,影響物價波動因素包括災害性天氣多發偏重、市場投機炒作增多、要素和勞動力成本上升效應逐漸顯現、國際市場輸入性傳導壓力加大等。其中,以農産品為主的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多,推動了食品類、居住類價格分別上漲7.2%和4.5%,合計影響價格總水準上升3.1個百分點,佔整個漲價因素的94%,是推動價格總水準上升的主要因素。

   發改委指出,得益於發展農業生産夯實穩價基礎、完善儲備制度加強産銷銜接等多項措施,去年下半年生活必需品價格較快上漲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12月份,鮮菜價格環比下降9.4%,降幅比上月加大7.5個百分點;其他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漲幅也出現不同程度的回落,食用植物油、豬肉、蛋、糖、液化石油氣、衣著價格環比漲幅分別回落3.6、1.7、1.8、2.0、5.7和1.1個百分點。

   有關部門還加強經濟運作調節,將2011年電煤重點合同價格維持上年水準不變;協調石化企業增加資源生産,組織進口;加大重要物資調運力度。

   同時,有關部門還出臺降低流通成本,要求各地審慎出臺政府調價項目;降低一批藥品價格;取消或降低了一批服務性收費;2010年12月1日起進一步完善鮮活農産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各地紛紛採取措施減免農貿市場攤位費,開設社區平價菜店。

   為發放臨時補貼,保障群眾生活。各地普遍提高了城鄉低保、最低工資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對城鄉困難群眾發放了每人每月10-80元不等的價格臨時補貼。(記者 梁敏)

[責任編輯: 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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