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海下令禁止計程車司機早晚高峰時間使用打車軟體,到打車軟體降低給司機和乘客的補貼,再到打車軟體用車資訊與強生出租電調平臺對接,滬計程車市場暫時恢復平靜,有關“空車拒載”、“隨意加價”的投訴有所減少。然而,由打車軟體引發的爭議——“計程車是公共交通還是個性服務”並沒有結束。
打車軟體不應破壞服務規則
交通運輸部年初出臺的 《計程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明確:“出租汽車是城市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城市公共交通等客運方式相協調,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出行需要。”從這一定義看,計程車似乎被劃出公共交通工具範疇。但不少乘客和專家都指出,即便計程車不屬於公共交通,也始終屬於服務業,需有準入門檻和服務規範。
乘客丁毅蒙支援打車軟體,認為這提高了乘客的叫車效率,司機也無需再“掃馬路”找乘客。但他不贊成打車軟體公佈乘客目的地:“打車軟體公佈乘客目的地,會引發司機‘挑客’,這是對乘客的不公平,不利於解決‘打車難’問題。”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教授陳小鴻指出,打車軟體“上車問路、約定定價、先到先得”的運作方式破壞了原本確立的服務規則。政府允許打車軟體提供服務的同時,也應明確打車軟體的服務功能不可違反基本管理規則。
上海交通大學經濟學院執行院長陳憲認為,上海需要升級版的、具有完善服務標準的招車和派遣系統,目前的打車軟體離這一目標還有差距。
“價高者得”對乘客不公
統一價格是計程車服務標準的重要內容之一,打車軟體提供的“加價叫車”卻在打破這一標準。儘管打車軟體公司表示“加價叫車”只佔所有用車申請的5%,但並沒有主動取消該功能。
部分省市意識到這一問題。在杭州市物價局干涉下,“嘀嘀”和“快的”兩大打車軟體從3月8日淩晨起,在杭州地區取消“願付(給)小費呼車”功能,杭州市成為繼廣州之後第二個取消此功能的城市。
上海市交港局明確,嚴禁計程車司機 “價外加價”,並鼓勵乘客投訴,一旦查實,“將對司機按多收費處罰,並按照行業法規退還乘客多收部分金額,並再獎給乘客多收部分金額的兩倍”。
可幾乎沒有乘客投訴“價外加價”。乘客黃荃荃最多一次為一個“起步費車程”加價20元才得到司機應答。她説:“雖然‘小費’給得無奈,但解決了用車難題,只有被動接受。”她覺得舉報也不容易:“加價不顯示在計程車發票上,就算提供加價叫車的頁面截屏,如司機一口咬定沒收費,難道要一直爭論下去?”
部分司機也承認“加價叫車”不合理。強生公司的汪師傅説:“在行業有統一收費標準情況下搞 ‘價高者得’,對乘客不公平。”他和黃荃荃都認為,解決“加價叫車”,得政府出面叫停。
“加價叫車”反映供求關係
與計程車定位同樣重要的,是對計程車服務品質的監管。上週六深夜11時許,李宗盛上海演唱會在梅賽德斯—賓士文化中心落幕。此時,離會場最近的軌道交通站點已停止運營,觀眾大多借助私家車和計程車回家。但記者在演唱會周邊看到不少怪現象:一是亮著“待運”頂燈的計程車,沒有一輛來自四大計程車公司;二是所有計程車都不願按計價表運營,司機紛紛喊出“徐家匯每人100元”、“人民廣場每人60元”的價碼,拼車運營;三是大量挂著外地牌照的私家車在此攬客。
經常來此聽演唱會的陳俊告訴記者:“幾乎每次大型演唱會散場都是這樣。”他認為,就算計程車是個性化出行方式,也不代表乘客在用車高峰就該挨宰:“乘客選擇計程車出行,要支付高於公共交通的費用,應該享有對應的服務;監管部門的管理也該有的放矢,避免乘客花錢受氣。”
陳小鴻則認為,在開放的市場,價格反映供求關係,“加價叫車”可以認為供給不足,也可能是定價偏低的結果。她指出,在中國城市居民出行交通結構中,使用計程車的比例遠高於國外城市。在這種情況下,應該重新思考計程車定位,通過價格杠桿調節市場需求,而不是繼續增加計程車數量。(本報記者 任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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