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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價改提速 發改委擬三年完成調價

2013-02-21 14:29 來源:西安晚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記者從相關知情人士處獲悉,國家發改委今年價格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天然氣價格改革,將上調相關氣價,並擬用三年時間完成天然氣價格的上調。

  據記者了解,目前多地正在醞釀提高天然氣價格。其中,浙江省預計將在三四月份上調天然氣門站價格,計劃量內的上調0.2-0.3元/方,計劃量外的上調0.5-0.7元/方;江蘇某些省市正在考慮提高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格,最高上調幅度為0.7元/方;北京燃氣集團正在考慮今年年中提高天然氣門站價格;天然氣井口價格也可能上調0.2-0.3元/方。長春燃氣2月8日曾公告稱,長春民用燃氣價格調整聽證會將於2月25日召開,擬將民用天然氣價格由2元/立方米調整到2.8元/立方米;人工煤氣價格擬由1.5元/立方米調整到2元/立方米。

  今年1月中旬召開的全國物價局長工作會議指出,在深化價格改革過程中要切實做到“四個堅持”,即堅持頂層設計和基層探索相結合、堅持“模擬市場”定價、堅持區分基本和非基本、堅持區分存量和增量。會議提出,2013年的價格工作要重點做好六方面的工作,包括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以成品油、天然氣、鐵路貨運、醫藥等領域為重點,制定改革總體方案、路線圖、時間表,深入推進價格改革;以及發揮價格杠桿作用,實行差別化價格政策,抑制能源資源不合理消耗,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

  近期發佈的《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也要求,要完善能源價格機制,深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在總結廣東、廣西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建立反映資源稀缺程度和市場供求關係的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比價關係,建立上下游價格合理傳導機制;研究推行天然氣季節性差價和可中斷氣價等差別性價格政策,頁巖氣出廠價格實行市場定價。

  此前,國家發改委于2011年12月26日起在廣東省、廣西自治區開展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將“成本加成”為主的天然氣定價法改為按“市場凈回值”法定價,探索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即“模擬市場”定價機制。 據《證券時報》

[責任編輯: 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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