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買的房子,到現在還沒有辦下房産證,想賣房遇到麻煩,近日,張店市民鮑先生就遭遇了這個麻煩。該小區一負責發放房産證的工作人員説,目前房産證正在辦理,讓業主耐心等待。
業主:繳了辦證費房産證卻一直沒影
“我是2009年12月從張店南苑綠洲買的房子,2010年1月份交的房,現在都5年多了,房産證還沒辦下來。”鮑先生説,辦證費在交房款的時候就繳上了,當時開發商説很快就給辦,他們後來找過開發商,對方也不説什麼原因,只是讓等著。
鮑先生的購房合同上規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360日之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産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産權屬證書的,如果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開發商:辦下房産證後馬上發給業主
據悉,南苑綠洲的開發商為淄博沃爾德置業有限公司,但是現在業主卻找不到這個公司的負責人,只有幾個人在該小區內負責辦理房産證。
8日上午,記者在該小區隨機詢問了幾名業主,他們均表示沒有拿到房産證。鮑先生説,從他們那批業主之後的全都沒有房産證,可能涉及到上千戶。
小區一名負責發放房産證的工作人員介紹,該小區的房産證正在辦理,讓業主耐心等待,如果辦下來馬上發給業主。
“已經辦下來好幾批了,其他的也都在辦理,手續都齊全,辦證只是時間問題。”該工作人員説。
律師:逾期辦理可索要違約金
張店區房管局産權所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南苑綠洲的房産證已經辦理了一些,有些還正在辦理。對方表示,開發商的手續都齊全,並且大證都已經辦完,只剩下辦理分戶的房産證。
“只要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齊全,辦證時間很快,有什麼問題還是要和開發商協商。”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淄博前方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仁君認為,房屋出售者應該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供給業主産權證書,如果逾期辦理,業主可向房地産開發商索要違約金。“業主可與開發商協商,督促其儘快辦理,開發商應該承擔違約責任,業主可要求開發商進行賠償。”李仁君説。 記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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