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程品質治理明確:
華西都市報訊(記者 羅琴)“建築全生命週期內品質出問題,將對五方責任人進行追究。”11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四川省工程品質治理兩年行動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建築工程建設、勘察、設計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施工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都應承擔相應的品質終身責任。在設計使用年限內,建築工程出現品質問題,上述五方將被追責。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為讓終身追責“有據可查”,我省建築工程竣工後將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參建單位和項目負責人姓名;同時建立項目負責人品質終身責任資訊檔案,竣工驗收後移交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存。
《方案》提出,對轉包、違法分包等行為,嚴重影響建築工程品質的,各級住建部門對被認定有相關違法行為的單位,除依法給予罰款、停業整頓等相應行政處罰外,還將採取限期不準參加招投標、重新核定企業資質、不得擔任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等行政管理措施。
對農房建設品質,《方案》提出將把農房建設納入城鄉住房一體化管理,將農村分散自建房屋納入監管範圍;儘快制定農房抗震設防以獎代補政策,對農民自建房屋達到抗震標準的給予補助。
《方案》還提出將加快我省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程項目的選址意見書、施工圖審查等主要業務環節,都應在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公開和誠信體系共用平臺上辦理。2014年底前,省內建設類企業都應通過該平臺填報2009年至2014年承建的工程項目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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