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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會為讓村民搬遷 4隻高音喇叭10小時播宣傳語

2014-09-24 15:07 來源:浙江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朱海兵

  這些天,河南某地村委會為了讓村民搬遷,用4隻高音喇叭播放宣傳語,每天10多個小時不停歇地進行“轟炸”,村民不堪其擾。

  這種企圖“不戰而屈人之兵”的軟暴力逼遷,看似高明,實屬拙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其中沒有規定“不得高音轟炸”這種情形。然而,依照《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規,高音喇叭噪聲擾民就是一種違法行為,要依法受處罰。

  由此可見,儘管高音喇叭宣傳的是法律政策,但其行為自身就涉嫌違法,背後的“強拆之心”,更是路人皆知。更何況,攻“耳”,難攻心。高音喇叭的聲音再響,恐怕也無法蓋住村民心中的“小喇叭”,甚至會激起更強烈的民怨。

  徵地拆遷事關百姓的切身利益,一方面,需要被徵地拆遷當事人的積極理解、配合,不提無理要求;另一方面,相關部門也須做到依法文明、公開公平,耐心細緻地做好相關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像高音喇叭逼遷這類動歪腦筋的做法,不能再上演了。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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