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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房地産經紀人等11項職業資格取消

2014-08-13 10:21 來源:新京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國務院:房地産經紀人等11項職業資格取消

  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5項行政審批事項,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將31項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

  行政審批

  取消事項多涉創業就業

  本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中,關係投資創業創新就業等經濟社會發展的約30項,佔2/3,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核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銷售的礦泉水的註冊登記”等。

  涉及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業務活動的約10項,佔20%,如“高等學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審批”等。

  涉及企業資質的約5項,佔10%,如“設立網際網路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審批”、“無線電設備發射特性核準檢測機構認定”等。

  職業資格

  取消各地自設職業資格

  本次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準入類職業資格,涉及國際商務、品質、稅務、資産評估、土地登記、礦業權評估等多個專業領域。

  此次取消職業資格的主要原則,國務院部門設置的沒有法律、法規或國務院決定作為依據的準入類職業資格一律取消。

  同時,國務院決定取消各地區自行設置的各類職業資格。

  本次取消的職業資格涉及領域多、受益面大,有利於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營造良好的人才發展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創業主體的積極性。

  工商登記

  31項前置審批改為後置

  本次由工商登記前置審批改為後置審批的事項主要集中在生産經營服務領域,如“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設立內資娛樂場所審批”、“設立內資演出經紀機構審批”等。這些事項改為後置審批,有利於推進創業投資便利化,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

  此外,國務院建議取消和下放7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行政審批項目,把5項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將依照法定程式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有關法律。去年,國務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法律的行政審批項目,有8項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同意修改相關法律,本次一併公佈。

  ■ 連結

  房地産經紀人等11項職業資格取消

  ●品牌管理師

  ●註冊稅務師

  ●房地産經紀人

  ●企業法律顧問

  ●礦業權評估師

  ●註冊資産評估師

  ●土地登記代理人

  ●品質專業技術人員

  ●國際商務專業人員

  ●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

  ●水利工程品質與安全監督員

  據中國政府網

[責任編輯: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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