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馬力)屋頂漏雨、電梯停運,這些急迫需要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來維修的問題,往往因遲遲無法支取修房錢而給居民帶來不便。昨日,市住建委等四部門發佈通知,對於六種可以申請應急使用維修資金的情形,簡化了申請支取手續,應急“修房錢”最快可實現48小時到賬。
業主申請代修只需反映情況
遇到暴雨,住在頂樓的住戶屋頂漏水了,但樓房已經過了質保期,就只能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來修房,但維修資金是所有業主一起繳納的“修房錢”,要使用就必須走一定的程式,比如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業主的同意。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説,其實在2010年出臺的《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了六種危及房屋安全的應急情況,不用經過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就可以申請應急使用維修資金。包括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等。
此次四部門明確,如果物業企業、業委會不按規定申請應急維修,出現推諉等情況,相關業主可以直接向區縣建委或房管局提出代修申請。
這位負責人表示,相關業主提出代修申請時,不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只需要向區縣建委或房管局相關部門反映一下情況,工作人員會去實地勘查,如果情況屬實,經過批准後將組織代修。
緊急申請主管部門應當場同意
此外,按照現行規定,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需要物業企業或施工企業先行墊資實施維修,再提出維修資金支取申請。而在實踐中,由於物業企業或施工企業往往不願意或沒有能力墊資,造成維修無法進行。
為解決以上問題,此次北京縮短了維修資金的付款時間,簡化了申請程式。
《通知》中明確,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接到申請後的2個工作日內做出同意的決定;情況特別緊急的,應當場做出同意決定;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區縣管理部、業主大會開戶銀行應當在接到區縣住建部門同意使用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理支付;發生特別緊急的情況時,應當在接到區縣住建部門同意使用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指工作日)辦理支付。
按此計算,以後申請應急維修,可以最快實現48小時資金到賬。
此次市住建委還專門公佈了投訴郵箱:bjwyjb@163.com。業主可以舉報不按規定履行應急使用維修資金職責的行為。
■ 應急使用維修資金六種情形
●屋面防水損壞造成滲漏的
●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
●高層住宅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
●樓體單側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脫落危險的
●專用排水設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礙,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
●消防系統出現功能障礙,消防管理部門要求對消防設施設備維修、更新、改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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