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報訊(記者 韓利)春節前,成都將向低收入群體發放一次性價格補貼,標準為每人400元。日前,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價格補貼應于2月15日前發放到位。
根據通知,本次發放對象為:2014年12月份登記在冊的全市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對象、城鄉重點優撫對象、市屬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三無人員”及孤兒;在成都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2014年12月份領取了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2014年12月份領取了國家助學金的市屬地方大中專(含高職、中職)在校學生。
資金來源方面,本次價格補貼除成都高新區所需資金由成都高新區負責解決以外,其他區(市)縣所需資金全部由市級價格調節基金承擔。
通知要求,各區(市)縣要嚴格資金管理,專款專用,資金髮放要做到公開、透明,確保不漏發、不錯發。此次價格補貼應于2015年2月15日前發放到位,其中,對失業人員和散居供養人員的價格補貼要發放到個人;對集中供養的孤兒、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的價格補貼要發放到集中供養機構,由集中供養機構統籌安排使用;對領取國家助學金的在校學生的價格補貼,可延遲到寒假結束後一週內發放到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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